【禁闻】3月405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辽宁居首

【新唐人2015年04月06日讯】海外《明慧网》日前报导称,根据《明慧网》近期公布的信息资料整理,中国大陆2015年3月份至少有405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这一数字,约占1到3月累计遭绑架法轮功学员总数的50%。而大部分的绑架迫害,集中发生在中共“两会”期间。

据《明慧网》统计,3月份非法抓捕的405名法轮功学员,来自大陆的23个省和直辖市。抓捕人数最多的前5个省和直辖市,依次是辽宁、天津、山东、四川、北京。其中,仅辽宁一省被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就多达57人。

此前,海内外媒体曾多次曝光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大北监狱、沈阳第二监狱、本溪市溪湖监狱等监狱和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甚至普通犯人的迫害以及诸多黑幕,内容令人触目惊心。而且最早被国际上曝光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地区,也是在辽宁省的苏家屯。

尤其是在薄熙来担任辽宁省省长期间,辽宁成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最多的地区之一。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言人汪志远:“辽宁在整个迫害法轮功过程中,是全国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尤其是在薄熙来执政的时候,这个迫害更为严重。在辽宁地区的中共,可能就更为恐惧法轮功的真相曝光。我想这个辽宁地区迫害严重,抓捕法轮功学员严重,可能原因也是在这。”

此外,《明慧网》的统计还显示,3月份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有123名,其中81人被冤判。非法判刑迫害最严重的几个省份,依次为辽宁、四川、河北、吉林、山东和江苏。其中辽宁省抚顺市诬判十名法轮功学员居全国城市之首,抚顺一位84岁的老人王家国,被中共非法重判了6年。

而《明慧网》之所以用“非法”庭审和“冤”判,是因为律师界一直认为,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的所谓定性、定罪、判刑,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大陆维权律师唐吉田:“首先,这类案子是完全盗用法律的名义,人为造出来的。对这些当事人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乃至各种定罪量刑以后的交付执行,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论是从国际人权的基本原则,还是从中国大陆的现行法律——从《宪法》到《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能够支持官方这些行为的明确的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明慧网》统计的2015年1到3月份,累计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为867人,而仅在3月份一个月的被绑架人数就达到了405人,而且绑架迫害集中在中共“两会”期间。

汪志远:“从我们现在追查国际掌握的情况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有停止,特别是这些所谓的‘敏感’时期,比如说‘两会’期间了、特别是民怨很大,抗暴事件严重的时候,它们也会抓的很多。这些事件都反映了中共对民众的恐惧。”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言人汪志远指出,当局之所以如此惧怕手无寸铁的民众,就是因为中共各种矛盾都积聚的非常尖锐了,随时都可能解体,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导致政权的全面垮台。

汪志远:“特别是法轮功学员,它(中共)更恐惧。为什么呢?因为它这些年迫害法轮功,采用了人类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过的邪恶手段。尤其是活摘器官,这是反人类的,是群体灭绝罪。一旦法轮功的真相全面曝光的时候,它绝对不可能再存在下去。”

更令一些中共官员感到恐惧的是,大部分迫害法轮功最积极的人,下至警察打手,再到基层官员,最后上至周永康一类的中共高官,几乎都没能逃过“恶报”的命运,他们或是横祸身亡,或是暴病惨死,或是在“反腐”中落马。这不得不说是惊人的“巧合”。

采访编辑/张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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