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3月28日讯】近日,美国德州共和党参议员克鲁兹宣布竞选美国总统,为2016年的总统选战拉开序幕,但出生于加拿大的克鲁兹参选也引发一场宪法争议,来看华府观察记者雪莉的分析报导。
与人们印象不同的是,美国宪法对成为总统的条件写的十分含糊。根据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5节规定,总统必须是美国“natural born Citizen”。
由于natural是个多义词,所以这段话就有了两种解释,一种是总统必须“出生时”即为美国公民,另一种是总统必须是在美国“本土”出生。但至于哪一种解释是对的,宪法却从来都没有说,从而留下了一个非常棘手的宪法悬疑。
无论如何,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法学界大多同意第一种解释,也就是说总统只要生来是美国公民就行了。这对克鲁兹来说当然是一个好消息,虽然他的父亲是古巴公民,但他的母亲是来自特拉华州的美国公民,因此克鲁兹在出生时就跟随母亲获得了美国公民的身份。如果按照法学界的意见,他是符合宪法要求的,的确有资格竞选美国总统。
除此之外,美国国会研究服务部也对这段宪法进行了解读,最终结论是第一种说法已经被历史接受,而且有过多次先例,比如1968年总统候选人乔治.罗姆尼生于墨西哥,2008年总统候选人马侃生于巴拿马美军基地。他们都不是在美国本土出生,可是都有生来即是美国公民的证据。
当然,依照这种解释方式,欧巴马是不是在肯尼亚出生也没有什么意义了。而对于激烈的2016年总统选战,我们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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