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所集体起诉阿里巴巴 官司走向引关注

【新唐人2015年2月4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近期,阿里巴巴于中共国家工商总局激战一周后双方迅速“和解”,但由此引发的美国投资者对阿里巴巴的法律行动并未因此而止步。目前,几家美国的法律事务所已经就阿里巴巴涉嫌在去年9月在美国上市募股时,没有充分披露公司的风险因素而提出诉讼,并已公开寻求阿里巴巴诉讼的带头原告。接下来,阿里巴巴的美国官司将如何走向,成为海内外关注的新热点。

美国当地时间1月30日,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向纽约南区法院提起对阿里巴巴集体诉讼。60天内,有意成为带头原告的投资者可以到法院登记,之后法院也会在90天内指定带头原告。

据了解,所谓“带头原告”一般是指集体诉讼案中代表其它小股东与律师合作进行诉讼的个人或公司。通常来说,一些大型机构投资者愿意充当带头原告来增加话语权,加强其公司的震慑力、影响力,也有助于提高胜率和赔偿额度。

据美国的诉讼惯例,阿里巴巴可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如果法官“采纳”该请求,官司将中止;如果法官“未采纳”这个请求,阿里的官司就会进入取证阶段。在这个阶段,原告可以要求去公司查看文件,要求与公司高管对话等。走到这一步,阿里巴巴公司将会陷入会非常麻烦的境地。因此,多数遇到类似情况的公司会努力寻求与原告达成和解。

据陆媒财新网披露,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的起诉书指称阿里及其高管在公司的商业运作、财务预期和持续的监管风险三方面作出了失实和误导陈述。其中主要涉及数日前阿里旗下的网购平台淘宝和工商局店争议中爆出的2014年7月阿里巴巴和工商总局的那次“闭门会议”。律师认为,这次会谈内容表明阿里巴巴的各种不可靠甚至违法的商业操作已经引起监管注意。

媒体报导的工商局“白皮书”指责阿里平台上有大量假货销售,甚至还出售禁售武器;阿里巴巴员工商家收受贿赂;平台放任商家通过伪造交易提高信用排名;阿里禁止商家参与竞争对手的促销活动等内容都被纳入起诉书中。律所认为,阿里的高管们在阻止误导和虚假广告方面不作为。

虽然,中共国家工商总局后来曾出面声明该“白皮书”只是会议记录,并非正式文件,没有法律效力,但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郝俊波在接受财新采访时说“这个文件的形式,究竟是白皮书还是会议记录并不重要,关键是是否存在这些问题。”他表示,目前工商总局的表态进一步确认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工商总局宣称这份记录没有法律效力这并不会影响美国律所的诉讼。

中国及美国纽约州律师陈立彤也认为,工商总局公开的这份会议记录对于美国几家律师事务所牵头的这起集体诉讼而言是一份重要的证据。而且,工商总局后来的解释更进一步坐实了这份证据的真实性。

此外,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还指出,2014年9月,阿里巴巴IPO后,两位合伙人马云和蔡崇信都卖掉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股份。但在诉讼期内,由于没有做出上述披露,阿里股价于11月13日一度高达120美元/股,11月公司还发行了80亿美元债。

耶希瓦大学(Yeshiva University)商学院副教授黄河在接受财新采访时说:“美国的自由资本市场,对应的是严格的法制环境。这对不少在美国上市以及即将计划来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而言,都是不小的挑战。”

据《美国之音》报导,正在香港出席青年就业论坛的马云星期一就淘宝与国家工商总局之间的这场争议公开回应称,他不抱怨中国的监管人员,但是“不希望被世界误解成淘宝就是一个贩卖假货的平台。”

马云否认阿里巴巴有严重不法问题。他说:“我们考虑的是今天如何能在中国证明我们拥有一家优质公司,它和世界上其他大互联网公司同样透明、具有类似的价值和使命。”

阿里巴巴去年9月在美国上市,创下募股250亿美元的记录,成为世界级电子商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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