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我的理由是:作为利益集团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不存在的。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有两种涵义:一种是指经济阶层,一种是指利益集团;现实中,作为经济阶层的阶级是客观的存在,作为利益集团的阶级是不存在的。
关于“阶级”,马克思本人虽然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过明确的定义,但从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信奉者们在论述阶级相互关系的过程中,特别是列宁对阶级这个概念的定义中,可以明确得出他们对“阶级”的定义是“利益集团”。列宁为阶级下的定义是“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37卷,13页,人民出版社,1986版)
马克思主义信奉者们的阶级概念实质上是建立在列宁的“利益集团”基础上的,然而,这种以“利益集团”为基础的无产阶级和和资产阶级是不存在的,这种斗争更是子虚乌有不存在的
首先,资产阶级不是占有无产阶级劳动的阶级。马克思主义者们认为资产阶级是依靠资本进行剥削不劳而获的寄生虫阶级。这是是一种极端的偏见。事实胜于雄辩。让事实来说话,让我们看看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先说台湾的首富王永庆,他父亲王长庚以种茶为生,生活颇为艰辛,15岁小学毕业那年,王永庆便到茶园当杂工,后又到一家小米店做学徒,第二年,他用父亲借来的200元钱做本金自己开了一家小米店,以后靠自己的奋发努力慢慢发起来了。再说香港的首富李嘉诚,其家境贫困,16岁就到茶馆里当烫茶的跑堂,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后来到一家塑胶厂当推销员,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最后慢慢发起来了。看看社会上的那些大小企业主,有那个不是想方设法,起早贪黑幸辛辛苦苦的操劳呢?他们的原始资本是靠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积累起来的。那种把资本家说成是不劳而获的阶级的说法根本是不符合事实,不能成立的。资本家不仅是劳动阶级中的一员,而且是劳动的组织者,领路人,是劳动者中的精英。从社会物质生活的角度讲,资本家阶级的贡献远远超过工人。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是互利互惠双赢的关系。阶级斗争理论则认为资本家阶级是剥削阶级,是工人阶级养活了资本家阶级,事实真是这样吗?如果非要说谁养活了谁的话,那么认真考究起来,不是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而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这是因为工人的劳动价值是由资本家决策出来的。价值是衡量人们需要满足程度的标尺,是由市场的供求决定的。离开了社会中人的需要(市场需求),任何的劳动都是没有价值的。工人劳动的本身不是需要,所以没有价值。工人的劳动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产品有价值,是产品的价值赋予的。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适应市场的需求,从而决定着产品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这也就间接决定了工人的劳动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可见,一个工人是否能就业,是否能拿到工资或较高的工资,是由资本家经营决策的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求决定的。
其次,阶级不是“利益集团”。集团,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利益集团,是为了一定的利益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显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不是为了一定利益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其内部没有组织关系,所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不是利益集团,更不是两个利益根本对立的集团。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为了争夺市场,资本家内部的利益冲突远远胜过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冲突。可见,把阶级说成是“利益集团”是不成立的。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以“利益集团”为定义的阶级不能成立,不存在,因此其所谓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现实中,资本家与工人、雇员的关系大都是和谐的,不和谐的只是某一时期某一局部的个别现象,这些现象并不能代表整个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这就是说,现实中只存在某个企业或行业中的资本家与工人、雇员的斗争,并不存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利益集团”意义上的斗争。不能把个体或局部当成整体。如果有个人看见周围几对夫妻离婚,就断定说“天下的夫妻之间都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都必然会走向离婚”;对此,大家都会认为这个人看问题片面激端,说的是脑残智障的疯言疯语,事实上,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就是建立在这种片面激端基础上的,就是一种脑残智障的疯言疯语。
如果非要说以“利益集团”为基础的阶级斗争存在的话,那么自人类社会有史以来到法治社会建立起来之前,这种斗争确实是存在的,但这种阶级斗争只存在于政治领域而不是经济领域。这种斗争就是统治集团阶级与平民百姓阶级的斗争,因为统治集团阶级是个组织体,是个利益集团。这种阶级斗争是人们社会科学知识低下的产物。这种阶级斗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阶级斗争问题,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阶级斗争。如在这种阶级斗争中,即使统治阶级被推翻了,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人们还是要组建出一个统治集团阶级,如此,阶级斗争还会继续下去。只有在人们找到并掌握了以分权制衡的社会科学知识,建立起以权力制衡权力的体制,建立起了法治社会后,将统治者们锁进了法治的笼子,方告这种阶级斗争的结束。法治社会用分权制衡的法律链子把掌管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人即统治阶级锁起来,使他们失去了按自己的意志随心所欲的使用特权为自己谋取利益权力,使他们成了民众的仆人,因此也就不存在这种阶级斗争了。可见,要消灭统治集团阶级对平民阶级的压迫、奴役和剥削,不能靠什么阶级斗争和实行什么阶级专政,只能靠民主法治。
应当看到,阶级内涵的“经济阶层”与“利益集团”的区分,意义重大。作为利益阶层的阶级斗争,可以用人的利己本性,人们的普世价值观来看待,而作为利益集团的阶级斗争就不能用人们的普世价值观来看待了,这是因为利益集团必然有其固有的价值观即阶级价值观,因此就只能用阶级价值观来看待了。如马克思主义者们就把剥削、压迫、奴役等损人利己的观念归结为资产阶级思想即价值观。这完全是一种违背事实的偏执说法。事实上,那些损人利己的观念并不是资产阶级的特有的价值观,而是人们在受到道德教育和自我修养方面的不足而产生的一种利己观念,它存在于任何的阶层、阶级之中。
由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不是利益集团,因此没有各自的思想和价值观,人们也没有阶级的思想和价值观。阶级斗争理论认为资产阶级是剥削阶级,其世界观就是自私自利,不劳而获和损人利己——这个观点根本不能成立!“自私自利,不劳而获”是人从生物趋利避害本性带来的天性,是每个人都具有的。人们劳动是为了收获。劳动是手段,收获是目的。如果目的不需要手段就能达到,那么手段也就是多余的了,否则人们为什么要千方百计进行技术改造,减少劳动量呢?至于说“损人利已”,这与一个人的阶级地位没有关系,是由其道德的知识和修养决定的。在现实中,损人利已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它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阶级和阶层。这里举个事例来说明。2001年美国总统签署了一项法案,从法案生效日起,遗产税逐步递减,到2011年全部取消,可当美国一些富豪听说遗产税要被废除时,异口同声地表示抗议,120名美国富翁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他们在请愿书上写道,“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有悖于社会公平,也违背了美国的创业精神”--这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世界观是“损人利已”的吗?反过来,再看看被阶级斗争理论认为最先进最革命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在中国,那些利用职权压榨百姓,用人民的纳税钱吃喝玩乐出国旅游包二奶,将贪污受贿的巨款转移国外的大量犯罪份子有哪个不是出自所谓的“无产阶级先锋队”——这能用阶级性来解释吗?
人是没有阶级性的,因此人的阶级立场在客观现实中根本无法操作划分,因为人的思想观念不是由其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而是由利己的需要和道德的观念决定的。如果以所处的经济地位划分阶级,那么谁能为终身靠股息吃饭的恩格斯划分阶级成分?阶级的划定在现实中根本无法操作。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由于不是利益集团,由此所谓的阶级性、资产阶级思想、资产阶级世界观、资产阶级自由化、无产阶级专政……都是子乌虚有根本不存在忽悠民众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信奉者们之所以奉行阶级斗争理论,一是可以忽悠绑架民众跟自己走,二是可以排除异己。阶级斗争理论是他们独裁权治排除异己的理论棍子,他们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把阶级敌人的帽子扣在他头上然后予以除之。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是违背人性观和普世价值观的,因此奉行阶级斗争理论的人都是不承认并且反对人性观和普世价值观的。人性观和普世价值观的丧失必然导致人们愚昧野蛮残忍如同野兽。
人们都说二战时德国纳粹的和日本法西斯屠杀犹太人和它国民众所犯的罪行野蛮残忍令人发指,但被阶级斗争理论煽动起来的人所犯的野蛮残忍罪行远远超过德国纳粹的和日本法西斯。例如柬埔寨前红色高棉屠杀了占当时总人口八百万中的一百多万。例如前苏联为了解决城市中大量乞讨流浪儿童问题,1930年5月斯大林批准了关于解决城市乞讨儿童的35条,使这些儿童达到12岁即被枪决;1937年至1941年间有一千一百万人被杀害,之后又有数百万人死于集中营,其中数千人死于可怕的医学实验。再如在中国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革时代,遭受迫害和被株连达一个亿;如北京大兴县1966年8月27日至9月1日的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如湖南零陵地区全地区“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分划分,包括“四类分子”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有“历史问题”的贫下中农1049人,其他成分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出生刚刚十天;当人被迫害死后还被开膛破肚寻找发报机(著名黄梅戏演员严凤英);处决政治犯吋怕其喊口号将其“割喉”(张志新);处决政治犯在处决前进行“活体取肾”(黎莲)或处决后还没有死时“活体取肾”(李九莲);据《广西文革大事记》,1968年7月至8月一个多月中,全区共杀害和迫害致死84000多人,甚至刮起骇人听闻的吃阶级敌人人肉的风潮,如1968年6月15日武宣县五星大队民兵李坤寿、彭振兴、李振华等将刘业龙、陈天掌等4人打死,用尖刀挖死者的肝,割死者的肉,拿回大队部去会餐品尝,从是日起至8月底止该县有75人的心肝和肌肉先后被野蛮者吃掉……1968年4月25日,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分四批杀了24人,并剖腹取肝煮食饮酒,全社被杀害180人,其中刘维秀、刘家锦等人把刘振坚打死后,对其未满17岁的女儿,进行轮奸,然后打死,并剖腹取肝、切乳房、割阴部……一个研究广西大屠杀的研究者感到非常奇怪,他所访问的当年的那些食人者,没有一个忏悔的,众口一词地说,当年就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绝对想不到,施暴者过了30多年,进入了21世纪,仍然理直气壮……这些人的人性,没有复苏……国人没有反思,就走不出食人部落,人人就都可能食人,人人也都可能被食……
上个世纪,人类最大的灾害不是自然灾害,而是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它导致了上亿无辜善良的人被野蛮摧残致死。今天,原来奉行阶级斗争理论的国家大都抛弃了阶级斗争理论,走上了民主法治的安康在道。中国也在事实上抛弃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不提阶级斗争了——这是中国的进步。然而,最近又有人重提阶级斗争,这是要把中国重新拖回野蛮黑暗——要提高警惕啊——我们绝不能让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重返口中国的政治舞台!
实践证明,只要放弃马克思主义,社会就能得到发展进步。中国自1979年开始改革后,经济为什么得到快速发展,就因为在经济方面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主张的计划经济公有制,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反对的市场经济和私有制。今天,中国社会存在着日益严重的特权腐败、贫富极化和民众不满等严重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导致出来一党特权制在体制中做怪。如果在政治领域再抛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废除一党特权制,那么中国将建立起民主法治,实现公平正义,走向持久的安康和谐大道。
今天,中国社会缺乏起码的公平正义,存在着日益严重的特权腐败、贫富极化和民众的不满等严重问题。如果不从政治体制中抛弃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等理论学说,不从宪法中解决马克思主义的地位问题,这些问题是不能得到解决的——但愿习主席的政治体制改革能认识到这点。
稿于20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