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月9日讯】上海外滩人踩人惨剧发生已近十日,至今未看到任何上海官员因此重大事故而被问责下台。上海踩踏惨剧导致了36人死亡,已构成特别重大事故,按惯例应该由中共国务院调查组负责调查,但迄今为止该事件一直由“上海市联合调查组”调查。日前,北京《新京报》刊文针对这种情况发起追问,质问上海市为何如此“特殊”?
1月7日,《新京报》针对上海踩踏事件问责问题再次刊文表示,包括清华附中地盘塌棚意外、佛山顺德工厂爆炸、哈尔滨仓库大火及云南大理古城楼火灾等四宗新年前后重大事故,均获中共最高检挂牌督办,但人踩人事件却未被列入最高检督办之列,就连中共国务院亦罕见未成立专门的调查组介入,事件一直由上海市联合调查组正展开全面调查。文章质问,上海踩踏事件缘何“特殊”?
近日,有报导指上海市当局在对涉及该事故的舆论方面实施严控的同时,从上往下强调该事故是因群众自发聚集而发生,与此前其他人踩人有明显区别。似乎暗示惨剧主要责任不在当局。
对此,文章特别就上海市当局应该担何责的问题,引述法律专家解读,称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此前曾撰文表示类似事件中,不论是否当局主动举办的,都应对相关的公共安全问题负责。
2015年1月5日,杜一力在国家旅游局官网发表署名文章,指出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已明确为各级当局,因此,即使是民众自发的集聚活动,地方当局也对公众的安全问题负有责任。
文章强调,《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规定:在地方当局应该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而这个“负责”是从预测、监测到应对处置全方位的负责,“这是一些政府尚不自觉自知的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还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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