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留心看法轮大法明慧网上揭露迫害的文章,发现有些绑架案太荒唐。许多绑架案都令人难以置信,可是它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而且还时时刻刻发生着。
卖着粉条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山东省莱西市日庄镇堤上村法轮功学员李美玲在日庄集市上卖粉条。一个年轻女人到集市上李美玲摊前说买粉条,李美玲称粉条时,这个年轻女人说先等会儿,就打电话,一会儿过来好几个日庄派出所警察把李美玲绑架了,这个年轻女人还帮着警察往车上拖李美玲。原来这个女人是日庄派出所的警察,她是有预谋地到集市上看看李美玲在不在,看见李美玲在集市上就谎称买粉条缠住她,然后打电话叫来警察绑架李美玲。恶警绑架李美玲后,直接将她劫持到即墨普东第三看守所关押迫害。
老百姓做个生意容易吗?一天能挣几个钱?怎么正卖着粉条就被绑架了?这些派出所的警察真是太卑鄙无耻了。
在家做饭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下午四点四十分,家住江苏省苏州市浒关新区阳山花园的农妇金长林,打零工刚回到家,在厨房准备做晚饭,突然门外有人喊开开门,就前去开了门。门一开,突然闯进来了派出所孙所长和社区支部书记沈建青,以及十多个辅警。这伙人在她家里翻箱倒柜的搜查着,还拿着摄像机四处拍摄。随后就将她绑架到了派出所。
进屋就抄家,就绑架人,老百姓还有一丝的安全感吗?在派出所,金长林说这些警察“你们黑白颠倒、善恶不分”、“你们吃着人民的、拿着人民的”,事实不就是这样吗?一方面向老百姓索要供奉,一方面却又迫害老百姓。
走着路被绑架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姜波,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他在哈尔滨大街上走着,就被哈尔滨南岗公安分局宣西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就将他行政拘留,四月十六日又将他刑事拘留。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惯用的一种方式,因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十五天,而刑事拘留就不好说了。他们非法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没有明确的证据,就行政拘留,而后再凑材料,在十五天之内改成刑事拘留。到了五月二十日又将他非法批捕了。而这期间,他的家人无从知道一点姜波的消息,害得家人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后来非法开庭时,也是秘密进行的。
在中国老百姓能有安全感吗?一个大小伙子,就这样被绑架,被逮捕,被判刑,难怪现在国际上普遍质疑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象这样不明不白的绑架、判刑,都不给人家家人说一声,那要是活摘他们的器官了,他们的家人不是被永远蒙在鼓里了吗?
奔丧途中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重庆法轮功学员秦丽因亲戚过世,从重庆回老家丰都奔丧,于十二日晚七点在候车室在丰都火车站进站口查验身份证时,被工作人员扣留,后通知重庆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和派出所派人去丰都火车站接秦丽。这一“接”可就坏了,那哪是接人,是将人绑架。不但将秦丽绑架到看守所,还派人去她家抄了家。
谁家没个事?奔丧那不是秦丽重情义的表现吗?怎么人家正为亲戚去世而悲痛呢?中共的警察可在背后下手了。这些恶徒有一点人情味吗?当然,这些恶徒这样做,也是迫于中共邪恶的制度。中共不在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上做手脚,他们怎么会扣留秦丽?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真是无处不在,无所不用其极。
香港购书,大陆绑架
广东乐昌的白小燕,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去香港书店购买了法轮功书籍,在深圳皇岗口岸出关时被警察非法搜查,皇岗口岸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绑架了白小燕,并把她非法押送到深圳梅林拘留所。
你说这是什么理?香港的书,那可是公开售卖的,是合法的,怎么到了大陆就变成非法的了?如果法轮功的书不好,有违法的内容,香港为什么不查禁呢?难道香港人都判别不了真假好坏,只有中共才能分辨出来?当然不是这个理。这只能说明将法轮功定为×教的中共才是颠倒黑白的罪魁祸首。
要求旁听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上午九时,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唐清英、尹秋阳、唐开菊、肖桂英四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李世荣和唐开菊八十多岁的母亲去参加旁听,她俩一进入法院大门,就遭到怀化市“六一零”头目杨涛的阻拦,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了”为由,不让李世荣进入法院。就在杨涛拦截李世荣时,几个警察上前,架起李世荣的双臂,就把李世荣拉向警车。在李世荣抵制之时,又有警察抬起了她的双脚,使她身体悬空,强行把她抬上了警车。唐开菊八十多岁的老母也同被绑架。
唐清英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被非法开庭呢?也是与要求旁听有关。不过他们要求旁听的是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陈开玉上诉的案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陈开玉上诉案。陈开玉的亲友要求参与旁听,唐开菊、唐清英、尹秋阳、肖桂英等四人,当时也在其中。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开庭时间是在下午,并要办理旁听证才能参与旁听。可是他们等到下午准备办理旁听证参与旁听时,法院大门却紧闭了,整个法院戒备森严,根本不允许旁听了。自始至终现场都有公安国保、110警察,警车、轿车等大小车辆停满了市中院门口公路的两侧。
三个月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鹤城区公安分局却向鹤城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唐清英等四人,指控他们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胡说他们拦截了警车。当时鹤城区检察院明确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到了四月九日,唐清英四人前去鹤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反映情况和申诉时,却被鹤城公安非法带走,并关押于怀化市看守所,当天就执行了逮捕。
这样的绑架案真是匪夷所思。女儿与朋友去旁听亲友的上诉案,却被非法推上了法庭;母亲和朋友再去旁听女儿的非法开庭时,也被绑架了。这是什么样的国度?这是什么样的法律?世间哪有这样的事情啊?那开庭不是公开的吗?怎么不让人旁听呢?噢,一旁听就是扰乱法院的工作秩序,那还公开开庭干什么?直接将人送到监狱不就得了!
当然,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荒唐的案例还有很多。绑架好人本来就是非法的,再贴上什么合法的标签,再怎么制定什么所谓的宪法日,那也都是骗人的。××党要是给中国人真正的讲法律,就得自毙,因为它自己就是一个非法的黑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