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东被骂“野兽” 起诉主持人侵权一审败诉

【新唐人2014年12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中国大陆网路上毛左派领军人物孔庆东,起诉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侵犯名誉权一案,日前一审判决,孔庆东败诉。这个以恶言骂人出名的北大教授常被网民称为“孔三妈”、“孔叫兽”。

据陆媒《新京报》报导,12月17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通报,孔庆东起诉吴晓平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判决驳回孔庆东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报导,孔庆东起诉的原因是,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就涉及孔庆东的一起案件进行评论时说:“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吴晓平还在节目中调侃,“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

孔庆东认为,吴晓平未经调查的评论使用了“侮辱性言语”,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吴晓平及南京广播电视台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听我韶韶》是一档电视新闻评论类节目,新闻评论有其存在的重要价值,这种独特价值决定了对于新闻评论应适度宽容,慎重认定侵权。

法院认为,吴晓平的评论依据的报导和案件所涉情况是“真实的”,评论的语句是有针对性的、有诚意的,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吴晓平存在借机损害孔庆东名誉、进行人格侮辱的恶意。

法院特别指出,孔庆东系北京大学教授,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近年来因骂人事件亦引发不少争议,甚至形成了公众关心的公共事件,应属社会公众人物之列。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允许相关公众对公众人物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刺耳的批评。

法院认为,公众人物对于媒体不具恶意的批评、质疑,“即使在个别范畴内出现言辞激烈甚至稍有过激的语句,仍应予以理解与宽容,视为在正常的评论范畴之内。”

近年来,孔庆东本人就常因“惊人之语”而遭到众网友的口诛笔伐。作为毛左、五毛领班人物,孔庆东与政法大学的吴法天、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和毛派时事评论员司马南齐名,且被排在榜首。而孔庆东当年就是凭着大骂《南方都市报》“X你妈,X你妈,X你妈”引起天下哗然而出名,他因此被中国网民们封了“孔三妈”大号。此后,孔庆东以鼓吹阶级斗争而且动不动就“出口成脏”成为中国互联网上的高分贝“叫兽”。

据《新世纪新闻》2012年1月27日发表的《李墨:闲话“孔三妈”教授孔庆东》一文介绍,孔庆东在25年前的“八九。六四”屠城时,曾签名支持天安门学生反贪。但他后来写了悔过书“向党国忏悔”。

文章写道:“笔者不知他的悔过书内容,但理解当年愤青分子孔庆东的趋炎附势心态为何。89学运已越时23年,孔庆东怎样亦随机应变,已贵为北大教授,不难理解。但贵为教授竟以“孔三妈”身教行世,真难理解他的教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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