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钟离述综合报导)11月25日,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显示,中国工人的劳动时间过长,相当与欧美国家上世纪20年代的状况。
研究发现,中国9成行业周工时超过40小时,过半行业每周加班4小时以上。住宿业和饮食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长达51.4小时,排名第一;建筑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分列二至四位,且以上4个行业均超出法定的49小时。另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制造业的每周工时均逾48小时。
报告亦指出,中国劳动者普遍需工作满1年,才获5天有薪年假,这甚至低于亚太国家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人劳动者的年工时为2000至2200小时,相当于英美德法等国家20世纪20至50年代的水平。
报告显示,中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呈现出了8大特征:虽然工时制度逐步与世界接轨,但加班现象仍然严重;男性“长工时”与女性家庭“第二轮班”并存;城乡劳动者工作时间差异大;特大城市劳动者上下班时间长;中国人假期时间远少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过度劳动所导致的劳动者职业病和过劳死现象比较突出等。
中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不仅超时劳动 而且工资过低
2013年马萨诸塞大学阿莫斯特分校经济系博士生李钟瑾等人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经济市场存在2个矛盾。
一方面,在中国国内市场无法消化本国商品的情况下,企业越来越依靠世界市场来实现利润,但是世界市场需求增长有限且容易波动,无法支持现在中国生产能力的高速增长。
另一方面,世界市场的竞争也反过来迫使中国企业压低成本,尤其是劳动报酬,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内需不足的问题。
报告称,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007年的调查表明,24.5%的普通工人月工资低于700元,超过1/4的普通工人在五年内未增加过工资。
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工人工资明显偏低。中国大陆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相对制造业工资不仅远低于同时期的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而且也远低于这些地区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的水平。
研究显示,根据中国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中国工人所得的收入普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