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六四屠杀后,我在无比愤慨之余,有一种强烈的担忧。我担忧的是,由于八九民运的失败,国人很可能对非暴力抗争失去信心。
有人以为,一旦人们认识到非暴力抗争此路不通,他们就会转而投入暴力斗争。这个推断显然不符合实际。因为从事暴力抗争意味着你死我活,孤注一掷,除去极少数勇猛者外,多数人在苟且可以偷生的情况下是不大会参加暴力抗争的;再说,在今天的物质条件下,军人与非军人,武器与非武器的区别已经十分巨大,这就使得纯粹由民众方面发动的暴力抗争,如果没有相当一批军队的参与的话,几乎没有获胜的可能。
因此,当人们失去了对非暴力抗争的信念,从而放弃了采用非暴力的方式开展 抗争,实际上他们就是放弃了现实可行的抗争手段,到头来也就是放弃了抗争本身。一旦广大民众放弃了抗争,那反过来就 使得专制统治得以维持。如果说共党专制的建立,离不开民众的狂热参与的话:那么,这种制度的延续.却只需要民众的意志消沉。
先谈两句暴力抗争。
1,暴力抗争不可一概否定。在一定条件下,暴力抗争有正当性。当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到政府的剥夺时,人们就有权采用一切手段,包括暴力手段进行抗争。
2,暴力抗争未必总是导致专制,未必总是导致以暴易暴。历史上并不是没有以暴力抗争方式建立起自由民主制度的先例。
3,退一步讲,即便是以暴易暴,也未必总是坏事。即便有些革命暴力抗争只是以暴易暴,那多半也比一暴到底要好一点。在古代中国,大臣劝诫皇帝不要压榨无度,总是把例如暴秦的灭亡作为前车之鉴。如果一个暴虐的政权居然能千秋万代,一暴到底,那不是更糟吗?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主张非暴力抗争呢?
当然,从道义上讲,没有人否定非暴力抗争。不过有些主张暴力抗争的人说,如果专制政府不准许我们进行非暴力抗争,我们就只好采用暴力抗争了。还有些人则说,我们当然要进行非暴力抗争,但同时也不能放弃暴力手段,我们必须要保持暴力抗争的压力。
这些说法都有问题。因为它们给人的感觉是,好像我们本来就拥有现成的暴力手段,我们本来就是可以进行暴力抗争的,只是以前投鼠忌器,一直没舍得用而已。这当然不符合事实。
在海外,早就有人主张暴力革命。可是,十几年二十几年过去了,未闻打响一枪一炮,未见伤及对手一兵一卒。我想,这倒未必是他们满足于光说不练,问题是他们没找出办法付诸实践。有的人只是出于愤激甚至绝望。他们觉得种种非暴力抗争都无济于事,于是高呼暴力革命。这就应了加尔布雷思的那句话:有时候"高谈(暴力)革命祇是一种逃避现实。"高谈暴力革命还有一个误区,就像亨丁顿说的:"如果’改革’是’不完全行动’的借口,那么’革命’就是’完全不行动’的借口了。"你一旦主张暴力革命,你就自认为有理由拒绝参加任何非暴力行动——因为你认定这些行动都毫无作用,但你实际上又不能参加暴力行动,于是到头来就成了完全不行动,然而你还以"革命"自我标榜。
也许有人会说,是的,我们现在只能口头上宣传暴力抗争。但如果这一理念传播开去,一旦具备了相应的物质条件,人们就会拿起武器抗暴。这种说法未免低估了人的自卫本能。你以为天安门广场上那些人在面对坦克时不想武力回击吗?如果他们手中掌握有足以和对方相抗衡的武器,还需要你去启发他们,他们才懂得他们有武装抗暴的权利吗?
在1985年波兰军管期间,米奇尼克在他的《狱中书简》里,回答了经常是西方记者提出的问题:为什么团结工会从一开始就声明放弃暴力?米奇尼克说他担心暴力革命可能扭曲民主运动的性质。再有,米奇尼克讲的很干脆:“我们没有枪。”
美国学者乔纳森·席尔(Jonathan Schell)在为米奇尼克《狱中书简》(1986年)一书写的序言里,是这样阐述波兰人的非暴力思想的。席尔说:自从甘地通过非暴力行动领导印度获得独立以来,就有一个陈词滥调,说非暴力只有在一个象英国那样的议会民主国家时才能成功,而当反对一个极权政府时就会失败。可是,团结工会恰恰是非暴力的;团结工会的经验证明,非暴力行动,面对极权主义时不但不是没用的,而且被证明特别适合与其斗争。
那么,波兰人为什么不选择暴力而选择非暴力呢?席尔提醒我们,说波兰人自由地选择了非暴力而不是暴力,这种说法是一种误导,因为这么说的言下之意是,波兰人本来是有机会用暴力推翻政府的,但是由于他们坚持非暴力的道德原则而拒绝这么做。不,不是这样的。席尔说:反对不采取暴力方式而采用非暴力方式的抗争,与其说是由波兰人自己做出的,不如说是由历史条件做出的。波兰运动的伟大之处,不在于决定放弃暴力,而在于其发现了和平方式非暴力方式也能给我们希望。
席尔进一步阐述道,从历史上看,暴力通常被看成是一种终极力量——人们在最后的绝望的时刻,当所有的和平手段都尝试过并且失败时,才寻求最后的手段--暴力。但问题是,如果暴力抗争也失败了呢?或者干脆就是没有暴力工具暴力手段,那又该怎么办呢?那岂不是就只好投降,只好放弃,只好顺从了吗? 于是我们又重新发现了非暴力方式。我们知道我们没有枪,没法从事暴力反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有投降只有顺从,我们还可以从事非暴力的反抗。
考虑到席尔上面那些话写于1986年,当时,“苏东波”尚未发生,而纳粹德国是被盟军消灭的,极权统治还没有通过本国人民用非暴力行动击垮的先例,所谓非暴力抗争不适用于极权专制国家那种陈词滥调还多少显得有些依据;那么在今天,它早已被事实所否证。波兰、捷克等一系列东欧国家——还有蒙古——的共产党专制政权,就是被那里的人民用非暴力行动改变的。还要看到的是,在当年,象东德、阿尔巴尼亚、蒙古这些国家,无论是在经济改革还是在对外开放方面,都远远比不上当时的中国。也就是说,它们都比当时的中国更接近于极权主义的理想形态。既然已经有了这么多成功的例证,我们怎么还能说非暴力抗争不适用于极权专制的国家呢?
必须看到,非暴力抗争决不仅仅是依赖于用道义感化统治者,也不仅仅是依赖于用理性说服统治者。众所周知,非暴力抗争的效果绝对地与投入人数的多少成正比。一个人写信要求释放思想犯,这是一回事;一百万人联名要求释放思想犯,这就变成另一回事。在后一种情况下,口号的道义性和合理性和前一种情况是一样的,但口号的力量却与前一种大不相同。如果仅仅是为了诉诸统治者的良心与理性,让一个人私下上书就行了,何必还劳神费力地去四处征集大家来签名呢?再比如罢工,一个人罢工是什么情况?一万个人罢工,一个工厂、一个行业、一个地区都罢工,甚至全国性大罢工,那又是什么情况?
和暴力抗争一样,非暴力抗争同样也是一种力量的显示和力量的较量。非暴力抗争所表达的不仅仅是观念或观点,更重要的,它表达的是意志,一种活生生的、积极的、行动中的意志。如果说暴力抗争是借助于对统治者直接造成肉体伤害而迫使对方接受自己一方的意志的话,那么非暴力抗争则是借助于瓦解统治者的权力基础而同样达到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毕竟,权力是关系,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双边的关系。当被统治者用实际行动拒绝服从统治者时,统治者的权力就不复存在了。因而非暴力抗争同样是具有强制性的。
还需要提醒的是,军警抗命,乃至兵变,其实和我们所说的非暴力抗争并不冲突。因为所谓非暴力,是指民众采用非暴力。非暴力抗争问题专家基恩。夏普讲过,非暴力抗争取得胜利的方式之一就是,声势浩大的非暴力抗争激化了专制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促成了统治集团的分化:许多官员拒绝执行上级的命令;军警不愿意镇压和平抗议的民众,甚至发动兵变。非暴力抗争获得胜利的另外一种方式是,在民间的巨大压力下,统治集团上层分裂,开明派战胜强硬派,和民间力量达成制度性妥协。在专制统治集团中,总会有一些强硬派力主暴力镇压,之所以有时候他们也会放弃使用暴力,就是因为他们意识到,如果他们使用暴力,必将遭到更强大的暴力的有力阻止,所以知难而退了。
六四之后这25年,中国有过持续不断的异议运动,有过多次成规模的维权运动,但是,象八九民运那样,以自由民主为诉求,有千千万万民众参加的大规模的民主运动,却再也没有发生过。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民众对非暴力抗争失去信心。六四后的中国,尽管政治形势一直很险恶,但是一定的反对空间还是存在的。可是由于大多数民众失去了非暴力抗争的信心,因此他们不再参加实际的非暴力抗争;又由于他们不参加实际的非暴力抗争,因此使得实际发生的非暴力抗争总是形不成声势,形不成规模,形不成足够的力量,既不足以对一党专制构成有力的挑战,同时又比较容易被当局所压制。这反过来又使得民众进一步失去对非暴力抗争的信心,由此陷入恶性循环。
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首先就要让人们重新恢复对非暴力抗争的信心。舍此之外,别无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