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三读通过 最高可罚20亿

【新唐人2014年11月18日讯】经过一连串的食安风暴,立法院今天下午终于赶在选举前,三读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修正案,未来最高可罚到20亿。另外,因应下周选举,立法院朝野协商决定,选前会议停开一个礼拜,预计到选后再接着处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立法院长王金平:“第六十条条文,修正通过。”

敲槌三读通过,立法院赶在大选立院停会前,食管法完成修正20条条文,近三周召开9次朝野协商,对黑心商人加重刑责到七年有期徒刑,致人于死者并科罚金2亿元,法人再乘10倍,最高罚20亿元,另外,如果业者不法所得超过罚金,法官还可以酌量加重。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这次我们在行政裁罚,或事刑事罚金部分,最上限额都是两亿,而如果是法人,犯严重的最的话,最高可以到20亿。”

卫福部长蒋丙煌:“希望能够罚得重、罚得到,而且罚得快,那无论最后修正出来的结果怎么样,但是我们当时提出来的目的,都已经达到了。目前在市面上的食品,绝对比过去安全。”

避免黑心厂商脱产,就算不法所得流入第三人,法官仍可没入追缴,而这些追缴的不法利得,未来纳入食安基金来源,可作为往后食安消费诉讼费用。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大家吃到黑心食品可以赔偿,已经从三万变成了三十万,我要求卫服部立刻启动团体诉讼,立刻帮助全民来求偿。”

民进党立委田秋堇:“我在这边敬告我们卫服部所有的官员,你们敢为厂商,在利用执法开后门,一定会被我们揪出来,而且这次我一定会严厉的要求要彻查。”

另外,新增义美条款要求食品业者设实验室,电子发票以便食品溯源,确立分厂分照原则,举证责任从消费者反转到业者身上,还有吹哨者条款,及食安会报法制化,透过修法建置食品安全,希望有效吓阻无良商人,让台湾远离食安风暴。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辉尧、张芝瑄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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