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至十一日,由“中国现代史研究所”和“黄花岗杂志”主办,以“中华民国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为主题的“民国研讨会”在美国旧金山举行。来自世界各地六十余位民主人士、文化界人士和民主事业的支持者参加了会议。研讨会开始前,“黄花岗杂志”执行副主编丁毅宣布,由著名历史学家辛灏年先生创办十四年之久的“中国现代史研究所”,更名为“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并就其的宗旨和组织性质等问题做了八点说明。“黄花岗杂志”副主编孙云宣读了《国民革命宣言》。研讨会开始后,辛灏年先生率先发表了长达三个半小时的《国民革命的理由 对象和方略》的演讲。随后,与会者以中华民国为主题,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文学、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我们将陆续发表。
中国现代史研究所更名公告
为适应中国大陆民主转型事业的需要,中国现代史研究所特此更名为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在继续进行历史研究的同时,开展政治、经济、法律等领域的研究和教育工作,致力于在中国大陆推动国民革命,光复中华民国,建设民主宪政,促进民生发展,并实现各族人民的自由平等和海峡两岸的民主统一。
中国现代史研究所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
丁毅做“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公告说明 (视频)
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宗旨和组织简介
1,为什么要在中国大陆光复民国?
答:中华民国具有历史合法性、现实先进性和未来优越性,这些因素决定了光复民国是中国大陆民主转型的最佳道路。
辛亥革命和抗日战争英烈的鲜血,赋予中华民国以历史合法性。中国大陆日益兴起的“民国热”,正是建筑在中华民国历史合法性正本清源的基础上。中华民国国统,不但具有强大的凝聚力,而且可以在中国大陆民主转型时期减少不必要的纷争——任何政治人物都没有资格争当“国父”或“开国总统”,只能专心服务于人民。
1946年,中华民国几经坎坷终于制定了民主宪法。虽然中国大陆沦陷于中共魔掌,但位于台澎金马的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在民国宪法的基础上已经成功实现了民主宪政,证明了中华民国的现实先进性。中华民国宪法原文的人权保障条款和限制政府权力的基本原则在台湾只字未改,并透过司法院的宪法解释而得到充实。
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在台湾的实践,也就是民国法统,赋予中华民国以宪政层面的合法性。中国大陆受中共荼毒六十余年,专制的阴影深入骨髓,如果在民主转型过程中贸然制定新宪法,因为缺乏实践,很可能步俄国后尘走向威权道路。在中国大陆光复中华民国,以民国法统为起点建设宪政民主制度,就可以直接承袭台湾经验,有最大的可能遏制威权逆流,有最大的可能确保中国大陆转型的成功,这就是中华民国的未来优越性。
2,由谁在中国大陆光复民国?
答:中国大陆的民主转型,只能依靠大陆人民的力量,由大陆人民进行。
大家必须正视这一事实,即中共荼毒使许多中国人对未来缺乏信心(有人甚至认为中共下台之后必然出现普京式的人物实行威权统治)。我们相信,中华民国国统和法统的感召力可以改变人们的态度,这是我们研究工作和普及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将致力于促使大陆人民(尤其是其中有志于推动社会变革的志士仁人)对中华民国国统和法统建立认同,选择光复民国作为中国大陆民主转型的道路。
3,如何在中国大陆光复民国?
答:国民革命,是我们主张的光复民国的途径。几个月前,王天成先生在“民权研讨会”上指出革命已成为唯一选择。中共以“党主宪政”的方式进行改良的可能性即使不是零,也不在我们的考量之内,因为,如果体制外的反对派全部放弃革命,中共就更不可能改良了!我们尊重改良派的政治诉求,并且相信改良派和渐进主义者在中国大陆民主转型启动之后必将与革命派一道致力于民主宪政建设,但在转型启动之前,我们的团队以推动国民革命为要务。
孙中山说过:“俄国革命是由于恨人,我之所以从事革命是由于爱人”。中国大陆当代的国民革命,是驱除马列、恢复中华的民族革命,是追求自由民主、重建民国的民权革命,是以爱心和正义为出发点而反对贪腐、保障民生的民生革命,是启动中国大陆民主转型的决定因素。
革命,并不意味着大规模的战争和流血。在中共统治的根基业已腐朽的今天,国民革命所涉及的武力将主要体现于对中共势力的威慑,为长久的和平提供保障。国民革命不是国民党的私器,凡认同中华民国国统、法统和国民革命理念者,不分党派,都可以举起国民革命的旗帜。推动国民革命、为之提供策略性的协助,是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的首要任务。
4,国民革命的对象是什么?
答:当代的国民革命,针对的是中共政党组织和专制制度,而不是中共党员。
去党留政、民主监督,是我们在中国大陆民主转型初期政权过渡问题上的基本主张。罪行累累的中共政党组织必须取缔,专制恶法必须废除,但中共政权各级政府组织在转型启动后有必要保留,成为转型初期的看守政府,以确保国家和社会的正常运转。革命,将迅速改变政权的性质和导向,但革命成功之后的政府改组和宪政民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革命者必须务实,循序渐进。转型初期各级看守政府人事的相对稳定,有助于转型的稳步进行;同时,自由的人民将组建各种团体,对看守政府进行监督,为政府改组和民主选举做好准备。
我们认为,中共政党组织废除之后,其从业人员之中不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可以在人民团体的监督下由各级看守政府安排工作。对中共怀有国仇家恨的革命者,在感情上也许难以接受善待中共人员的做法。但是,为了避免中国大陆陷入政治乱局,为了避免将中共政权体制内人士推向革命的对立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流血,我们必须采取务实的策略。国民革命的爱心,应当惠及包括中共党员在内的全体国民。
5,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我们的组织是智库性质的研究、教育机构,并非政党,不实行会员制。我们致力于为中国大陆的志士仁人提供纲领和策略方面的协助,起到顾问的作用。我们希望在国民革命、民国法统和民主转型策略的软件方面提供最大程度的辅助和支持,帮助国内的革命者选择中华民国的法统大义,举起国民革命的旗帜,结束中共的统治,还朗朗乾坤于中国人民。
众所周知,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是中华民国法统的基础,也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的工作重点当然包括三民主义研究、教育。但是,我们绝不局限在三民主义领域,而是广泛吸纳各种先进思想。自由主义与三民主义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
6,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与台湾有什么关系?
答:我们的工作人员包括少数从台湾移居美国的华侨,但我们的组织与台湾官方和台湾各个政党不存在任何关系。我们认为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政府是中国全部疆土上唯一的合法政府,尊重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政府对选民负责的民主原则,也感谢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对民国法统的传承和发扬。与此同时,我们敦促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坚持中华民国国统和法统。
7,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在民族问题上持什么立场?
答:中国各个非汉民族人民和汉族人民一样都是中共专制统治的受害者,非汉民族人民宗教、文化尤其遭到摧残,我们对此深表同情。我们的主张,是以中华民国宪法的地方自治保障和对边疆民族的扶植政策为起点,确保民主转型的顺利进行和全国各族人民的自由。民国宪法的中央地方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没有联邦制之名的联邦制,每一个省都是自治省,每一个县都是自治县,但自治需要长期的建设,任重道远。
8,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主要人员有哪些?
答:作为智库性质的工作组织,我们的工作人员都具有中华民国理念,愿意为光复民国而努力并做出具体的工作。我们将在近期举行第一次会议,届时公布主要工作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黄花岗杂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