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产子后撒手人寰 丈夫无力抚养4女欲送人

【新唐人2014年10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顾星音综合报导)一个多月前,一女子在产下孩子第二天后,因大出血在广东东莞去世,其丈夫正面临一人无力抚养4子的困境,甚至动念想送走2个孩子,却发现并不符合送养人条件。

陆媒报导,到10月20日为止,在东莞工作的李芳奇已经带着4个孩子在广东东莞长安人民医院住了一个多月。理由是李芳奇妻子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后大出血去世,但院方至今未能与他就其妻子死亡达成协议。

9月10日,李的妻子张娟住进长安人民医院待产,并在第二天进行了剖腹产手术。据李本人回忆:“大概是上午10点30分,主刀医生从手术室抱出双胞胎女儿给我,并告知我手术成功,母女平安”,但当天11点15分主刀医生巡房时却发现张娟大出血,可能她本人因麻醉还没恢复知觉,所以并未发现。医院当即对她进行抢救,但4小时候后因医生“无能为力”,她又被转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不过最终张娟还是于9月12日上午去世。

死亡通知书上的死亡直接原因是“失血性休克”,存在产后大出血和血胸症状。

李芳奇夫妇来自湖南郴州,死去的张娟在东莞长安镇一家公司当文员,而李芳奇则在一家科技公司当业务员,俩人的月薪加起来刚刚够供应一家人的生活开销。而因家里人一直希望要个儿子,两人才会在生了大女儿和二女儿后,又怀上第三胎,只是没想到竟还是一对双胞胎女儿。

妻子的突然死亡,让这个月薪只有3500元的男人陷入无力抚养4个孩子的困境。“我养不活她们,但我也不想她们跟着我受苦;我有时甚至在想,如果可能送两个出去请人领养”,他的求助得到许多人的回应,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河北、山东等中国多个省市的爱心人士打了100多通电话给他表达收养的意愿。

不过据《南方都市报》的调查显示,将孩子送养于他人还必须符合几个前提条件,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送养人没有收入、无劳动能力或身患绝症。但李芳奇有一份工作,有劳动能力,而他四个女儿又明显违反了所谓的计划生育,因此他并不具备送养人的条件。此外,若要为孩子上户口,李芳奇则必须先支付一笔超生儿的罚款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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