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0月17日讯】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中共党媒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快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曙光被检方指控涉嫌受贿4755余万
张曙光受贿案于2013年9月10日首次开庭,张曙光被检方指控涉嫌受贿4755余万人民币。对检方指控的受贿13笔、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并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起诉书显示,现年57岁的张曙光涉案时间跨度从2000年至2011年,11年时间里,共涉及13起受贿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笔受贿额为人民币3万元和1万美元,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最高的一笔受贿金额,则高达人民币1850万元,而行贿方多是民营企业。
据称,张曙光向企业老板伸手要的第一笔钱是为了参评中共工程院院士。他称,为了工程院院士,2007年他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200万元,在申报院士失败后,他又先后两次向戈索要钱款,共计800万元。
在中国高铁建设过程中,张曙光利用职务便利,把许多高铁项目交给多家私企,使这些企业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张本人则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而所有的利益最终都通过高铁的天价采购得以掩盖。
去年,北京晚报曾报导,张曙光的妻女一直长期在美国居住,在美国拥有豪华别墅,是中共官场有名的“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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