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9月23日讯】2014年9月23日下午1:45分,人权律师刘士辉诉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行政处罚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29号开庭。
来自上海,江苏,浙江,河南,福建,湖南,吉林等地的沈艳秋,单利华,王健,陈晨,沙落雁等六七十名公民朋友前来旁听。
庭审中,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出具的一糸列伪证,假证,处罚书被刘士辉律师一一指证出虚假性。被告出具的几组照片没有原告在现场的影像;两份证人笔录通篇是诱导,如穿着像外地人,群体性事件等,证人不出庭,且没有证人签字指纹。
《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处罚决定无法出具原件,阴阳印章均是彩印复印, 无真实性,合法性可言,唯一真实的《释放通知书》没有关联性。
整个庭审都只听见刘士辉律师义正辞严,铮铿有力的质证,正值风华的年青被告代理方,语音含糊不清,更连反驳的胆量都丧失。合议庭的态度很好,没有无端剥夺刘士辉律师的发言权,书记员将刘律要求真伪印章等司法监定记录在案。
今天的庭审众公民除了见证了浦东公安分局利用职权无耻陷害守法公民外,浦东新区法院没有无故剥夺公民通讯权记录权是值得多地法院学习的。
刘士辉强行驱逐出广东
今年4月10日,刘士辉被广州警方强行驱逐出广东,回到内蒙赤峰老家。4月8日,刘律师因曾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曝光在拘留所里见闻等,被3个国保人员上门抓捕、抄家,在天元街派出所被国保罚站、拳打,被迫签下“自愿离开广州,2014年不再踏入广州半步”的“保证书”。
5月13日下午4时左右,刘士辉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春路民耀路口乘20路公交车后失去联系,5月15日下午,外界获悉其被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被释放后,刘士辉起诉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行政处罚。
刘士辉律师2000年开始做执业律师,2009年因写文章、办理敏感案件、做郭飞雄的辩护律师等,被广东司法部门政治性除牌。
因传递“茉莉花”信息,2011年2月25日刘士辉被广州警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义羁押108天后,以“取保候审”方式被遣送回内蒙老家。被抓时曾被抄家,新娶回来的越南妻子一同被抓走,被拘禁17天后遣送回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