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从官媒看到中共中央的一通报:“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对于中共中央将周大老虎公开揪出来给予法办这一举措,本人表示赞成。赞成之余的感想是:哈哈蛤!终于让本草民抓住一次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机会了!难得!难得啊!!!
但是对于“公报”中使用的“涉嫌严重违纪”措词,我个人的看法觉得分量不够重。“违纪”与“违法”二者之间,有明显的轻重区别,周永康家族的巨额贪腐,网上早就有爆料高达数百亿,光凭这些经济犯罪,就应该定“严重违法”而不是“违纪”。况且周所犯的罪行,按说不应仅仅是经济犯罪。周掌控政法系统十年,他在这其间的作为,据境外媒体、网站报道和国内坊间传言,周有利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迫害某一些人,甚至枉害人命背负血债等情形。希望这次中共中央对周“审查”时不只“审查”经济犯罪,对传说中周的侵犯人权、泯灭人性犯罪不要回避,要花大力气去查清、落实。如这些境外报道和坊间传言无事实依据,就在这方面还周清白。如这些境外报道和坊间传言是事实,那就应该给周永康定反人类罪!
然而“涉嫌严重违纪”措词分量不够重是否预示着周能获得较轻处理呢?我认为周恐怕没那好命。当时给周的政治同盟薄熙来的通报中,薄熙来三字后还加有一“同志”,最后结尾是“立案调查”,就这样薄的结局都混了个“无期”。现在周永康的通报中已没有了“同志”二字待遇,最后结尾的“立案审查”也明显比“立案调查”措词严厉,这样推测下来周的下场应该比薄还惨,最少也应是“无期”,“死缓”甚至“立即执行”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趁着咱今天心情好,既然已难得的“与党中央保持了一回一致”,那咱干脆再破天荒的表扬一回“人民日报”吧。昨晚看到了“人民日报”所属“人民网”的一文章:〈人民网评:打掉“大老虎”周永康,不是反腐句号〉,此“不是反腐句号”用的不错,挺合适的。声明一下,本人只表扬此文题目中的“不是反腐句号”,至于此文内容,暂不列入本人表扬范围之内。
虽说这次揪出周永康,打破了天朝近三十多年刑不上常委惯例,但周在上届九常委中排名第九,叼陪末座。目前习、王主导的反腐高潮迭起,下一步很有可能再整出一个或数个比周更显赫之人,所以说到周这儿不能算句号只能算逗号了。那“逗号”周永康之后的比周更大的“逗号”会是谁呢?据草民我心中的猜测,还真有一人。
前些日子有一天朝显赫身世的官二代在澳大利亚的嚣张胡来,几乎引起了澳大利亚人民的共愤。此官二代花数千万美元巨款,在澳大利亚买了一名胜地区一名宅,此名宅曾住过澳大利亚名人。可此官二代没看好那名宅房子,只看好了那名宅的地皮和周围风景,于是他买下来后就想推平房子重盖。澳大利亚媒体得知后纷纷给予谴责,但此官二代根本不把澳大利亚民意放在心上,楞是将房屋推平了另盖。就他的这一折腾做一个分析,此官二代除了在天朝有一身居高位的老子外,再无啥正儿八经的经商办企业资历,那他这毫不心痛挥霍浪费的巨款到底是从那儿来的呢???
此官二代在澳大利亚的这一胡来,不出意外是要将其天朝身居高位的爹给坑了。所以我猜测此一被坑爹有可能是“逗号”周永康之后的更大“逗号”。至于“逗号”被坑爹之后的更更大“逗号”是谁呢?在此我就不想为此猜测再去费笔墨了,我想绝大多数网友对更更大“逗号”的猜测,会比较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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