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9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苏格兰是否能够脱离英国独立的最终决定已经在今日展开,全民为自己的未来投出重要的一票。什么是公投?公投的历史与现状又是怎样呢?
公投是全民投票或全民公决的简称,是一种行使直接民权的民主制度。尽管具体操法细节各有不同,但其实质均为全民各有一票,对决定自己国家未来的事件做出选择。在民主国家(注意,香港不是),全民的投票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直接约束国家机器。全民公投的发起人可以是法定机关提出的议案,也可以是公民提出的要求。
公投起源于法国
早在1793年,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目前的法国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将国民公会制定的“一七九三年宪法”交给全国公民投票决定,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正是使用全民公投。
之后的19世纪,采用公投的国家并不多,但这种模式渐渐被越来越多的民主国家所了解并接纳,其中瑞士等国将其列入国家制度之中,实现了直接民权制度。
20世纪初,美国多个州采用了公投来决定州事务。而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设立的“五权分立”政府采用的“复决”,含有公投的因素,是公投的一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公投渐渐被越来越多的民主国家采纳,包括英国、爱尔兰、意大利、丹麦、法国、加拿大、瑞士、荷兰、南非等均使用过公投决定国家大事。
2004年,台湾实施公民投票法,授予公民决定法律、重大政策、宪法修正、地方自治法规、政府预算、租税、投资等的权利。
全球公投案例
加拿大魁北克公投。1995年10月30日,加拿大法语区魁北克的公民第二次就是否脱离加拿大成为独立国家举行公投。结果显示49.42%的人支持独立,50.58%的人反对独立,魁北克留在了加拿大。
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公投。1992年3月,南非拥有投票权利的白人针对废除种族隔离制度进行公投,有68%的白人支持通过谈判废除种族隔离制度,这一结果最终帮助南非完全取消种族隔离制度。
瑞典的6次公投。瑞典自1922年以来,实施过6次公投,分别决定了禁酒、改变驾驶方向、以政府税收资助退休金、核能发电、加入欧盟、采用欧元等6个议题。
回归后的香港也采取过公投,但因香港政府并非民选政府,更非民主政府,所以公投结果并不被当局承认。不过尽管当局对结果漠视,但民间受到鼓舞,将持续追求自己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