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胜寒:从傀儡堆里选出来的傀儡香港特首

2014年9月1日,李飞在香港特区政府记者会上,被“捣乱”记者三番四次地“挑衅”,当被尖锐地问道,“如果政改方案在立法会无法通过,谁负责任?”时,李飞冒火了,怒气冲冲地离席而去,但回头转身,铁青着脸,丢下了一句狠话:“谁阻挡政改方案谁负责!”。磨刀之声,隔山可闻。

笔者原误以为是张飞在放狠话,但细想之下,却又不像,因为张翼德一来早成古人,二来不会如此厚颜无耻,三来不会是暴政党棍,四来不会是政治骗子,五来不会是伪装民主,六来不会是如此脑残愚蠢,七来不会是如此欠缺风度,八来不会是如此的公开危言恐吓,九来不会如此藐视民主,十来不会如此仇视自由。

反复查看名字,才晃然大悟,原来此飞非彼飞,不是张飞是李飞,飞虽不同,姓别有异,但粗鲁则一,傲慢则一,嚣张则一,跋扈则一,无知则一,流氓气则一,无法无天则一。张飞是睁着眼睛睡觉,李飞是睁着眼睛撒谎。

李飞在北大学的是经济,当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官,只知党性,不晓民意,当然更不知民主为何物。不知民主为何物而懂得藏拙的话,还不至于出丑,但李飞却不,硬是以一副香港太上皇的高姿势现身,傲慢得像个土霸王,横行得像个座山雕,“谁阻挡政改方案谁负责!”

在任何的文明社会里,张飞也好,李飞也罢,政府官员是人民公仆,没有谁敢在公开场合摆架子,敢向纳税人大咧咧地叫板,“谁阻挡政改方案谁负责!”党棍之为害,于此可见。

李飞是在2013年3月19日,被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时,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兼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当了这种毫无民意基础的党官后,沐猴而冠,自我膨胀,目空一切,就官僚得胆敢“谁阻挡政改方案谁负责!”起来。
在任何的文明社会里,在任何的民主政治里,这句“谁阻挡政改方案谁负责!”,绝对毁掉一位政治人物的前程,但在党国不分的残暴政权里,却成了党棍威胁人民的武器。何以致之?

政治的艺术是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说不可做,什么情况下可做不可说。任何政客都不会愚蠢到公开说出如此自绝于民的“谁阻挡政改方案谁负责!”笨话,连稍有档次的高级政治骗子都不会如此说话,只有狐假虎威的低级赖皮党棍,才会说出这种没有水平的蠢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本身就是一个没有民意基础、臭名昭著的黑衙门,这个中国近代史上最无耻最无能的黑衙门,除了充当中国共产党的橡皮印章角色外,其职责就是恣意地侮辱中国人民的尊严,和出卖国家的国格,而党辊李飞的“谁阻挡政改方案谁负责!”嘴脸,恰恰正这个黑衙门的最佳写照。

李飞在香港开口闭口不离《香港基本法》,俨然一副民主大王的模样,殊不知《香港基本法》本身就是一部充满了阴谋诈欺的傀儡法。

1989年3月15日,笔者应《中国之春》之约,撰写了两万五千字左右的《中国司法的耻辱:香港基本法草案》,彻底揭穿了中国共产党在香港的假自治真统治的政治目标,批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员的不学无术与暴政帮凶罪行,此文收集在笔者的《高胜寒弹剑录》一书里。

二十五年过去了,《香港基本法》已经成为香港人民头顶上漆黑无边的乌云,生活中挥之不去的噩梦,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只要中国共产党不垮台大吉,不去见马恩列史毛,《香港基本法》将永远是香港人民的白色恐怖源头。

中国共产党在香港的铁腕统治不会也不可能改变,但在世界文明潮流与所谓崛起大国的形象下,格外彰显的丑态毕露,要直接了当的专政统治,没有那个胆量,也拉不下脸皮,要开放民主政治,没有那个胸襟,也不知如何进行,只好假借《香港基本法》这块遮修布,伙同帮凶与傀儡,连同演假戏,意淫文明,琵琶半掩面地自欺欺人。

黑衙门宣布了2017年香港普选的所谓决定后,前任香港特首董建华,在他自己的办公室召开记者会,说他“反对占领中环,不赞成学生罢课。”更无耻地进一步歌颂黑衙门的暴政是,“人大决定方案是货真价实民主”。如此热爱独裁暴政,如此热恋中国共产党,难怪他够资格当香港的第一任傀儡特首了。

与董建华的奴气相比,现任特首梁振英更表现得像个傀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31日在特区政府总部会见传媒时表示,特区行政会议官守及非官守成员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所作出的决定。”。笑骂任由他人,好官我自为之,看来梁振英还可以再在傀儡位置上混一段时间。

不仅董建华和梁振英是典型的中国共产党傀儡,而且以后所有的香港特首,全都会是傀儡,因为《香港基本法》,就是依照如何塑造傀儡的模式来定位香港特首的职能。

《香港基本法》第48条第5项,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只能是“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即使李飞不在香港放毒,恶言威胁港人,即使开放普选特首,当选者亦是光棍司令一人,毫无作为,香港特首连雇用或开除警务处处长的人事权力都没有,那么,除了当傀儡外,还能干什么?

《香港基本法》第43条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香港行政长官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乃理所当然之事,但并没有必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用法律的形式来规定香港行政长官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就是假自治,真傀儡。

《香港基本法》第48条第8款规定,未来香港行政长官的另外一项职责是:“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所谓“指令”者,条子是也。中央人民政府居然可以直接向号称拥有高度自治的香港行政长官批条子办事,如果这还不是傀儡,那又是什么?

《香港基本法》第50条说:“如果行政长官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它的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在这条恶法下,黑衙门可以在立法会失控时,通过傀儡特首之手,去解散立法会,达到操纵香港立法会之目的,但并不允许香港立法会以不信任票而将香港特首赶下台的同等权力。

李飞抛给香港人的三个热馒头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将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飞跃,也是为香港特区立法会全部议员实现普选创造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是在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转折点上作出的果断抉择。香港民主政治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与‘高度自治’的实践也将迈出新的重大步伐。”在事实上,李飞抛给香港人的三个热馒头,不是真的热馒头,而是只能看,不能吃的塑胶假馒头。

第一个塑胶假馒头是荒唐的“一国两制”。香港是资本主义,但是现在的中国是没有资本主义之名,却有资本主义之实,比资本主义还要资本主义的独裁垄断资本主义。香港与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不再是“两制”,所谓的“一国两制”,不仅听起来刺耳,看起来伪善,早就因为没有了存在价值而名存实亡。

第二个塑胶假馒头是自欺欺人的“港人治港”。这是李飞在自打嘴巴。他在记者会上叫嚣说:“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香港社会争论最大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说白了,如果坚持与中央对抗的立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绝无可能担任行政长官。”

李飞是中国共产党党官,不是算命先生,他凭什么说“如果坚持与中央对抗的立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绝无可能担任行政长官。”?这个强盗逻辑直接说明了普选也好,公投也罢,没有中国共产党的点头认可,当选也没有用。李飞嘴里所谓的“港人治港”,实际上的意思,是“热爱中国共产党,愿当中国共产党傀儡,心甘当奴才的港人,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下去治理香港。”。

第三个塑胶假馒头是“高度自治”。难得李飞脸不红,心不跳,站着说话不腰疼。自治的基本原则,就是必须拥有在不抵触国家宪法之情况下的自我完整立法权,中央政府无权过问。如果连这点的权力都没有,自治云云,就是傀儡的代名词。

李飞又说:“中央显示最大的诚意,希望制定的决定能够凝聚社会共识,令大家回到基本法的轨道来。”这话说得富丽堂皇,娓娓动听,但不是事实,这里的要害问题是“基本法的轨道”是什么。

对于普选的“轨道”是《香港基本法》第78条之3:“上述全体选民投票的举行,必须获得立法会议员多数通过,征得行政长官同意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方可进行,投票结果,必须有30%以上的合法选民赞成,方为有效,付诸实行。”

照此恶法规定,香港人民先须过关斩将,才能有机会举行公投!获得立法会议员多数通过是一关,征得行政长官同意是一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又是一关!在奴才当道,傀儡把关下,三关都是鬼门关!只要想一想狐狸修鸡窝的寓言,就可明白过三关的结果是什么了。

《香港基本法》第78条之4说:“如上述投票决定立法会议员全部由普选产生,从第5届起实施,如投票决定不变,每隔十年可按照第3项的规定再举行一次全体选民投票。”

以此类推,从《香港基本法》生效开始,要等到14年,香港居民才有选举自己的民意立法代表机会。如果14年之后的三关中有任何一关不同意的话,那么就要再等十年,如果在十年以后再不过关的话,则要再再等十年,十年又十年,反复无穷尽—-!天地间骗子恶法,莫过于此。

对于立法会的“轨道”是《香港基本法》第7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根据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法律草案,凡不涉及公共开支和政府的结构和管理运作者,可由立法会议员个别或联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

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平衡分立是文明法治国家的普世价值,可是这种普世价值和基本原则到了中国共产党手里,却把立法变成了行政的附属机构,立法会要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特殊的立法,“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这是在文明世界面前丢人现眼的大笑话!

只有虚名,没有实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然会是一个毫无作为而且对中共鞠躬哈腰的傀儡小丑人物,也必然是中共在香港的利益代言人。要有这种政治背景的人去插手香港立法会,本身就是对香港居民权利的侵略和犯罪,更是直接对香港议会制度的严重破坏。

在记者会上,李飞在答复香港特首是否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时,这个党官居然毫不避忌地说:“如果香港的行政长官与中央对抗,不爱国爱港,在‘一国’之下的‘两制’就行不通,‘一国两制’方针就要告吹。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地位。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首长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李飞搬出了那部三流以下的所谓宪法来说事,来唬人,来自欺欺人,宪法的帽子虽大,但早已经信用破产:还有哪个中国共产党会去相信与遵守宪法?如果中国实行宪政,那里还有党棍子跑到香港卖弄嘴皮的丑剧?李飞用自己的语言,宣布了香港普选的破产。

一个从来没有民主体系,没有自由思想,没有选举经验,不知文明社会为何物的党棍子,突然以太上皇的姿势,在香港指手划脚,口沫横飞,大谈民主,大谈宪法,大谈香港的未来民主美景,就像一个从来没有吃过猪肉的人,却大言不忏地大谈红烧蹄膀如何美味一样,本身就是一个极度的讽刺,但偏偏有人乐此不疲,肉麻当有趣,怎能不出洋相? 怎能不丢人现眼?怎能不被嘲笑为政治骗子?黑衙门有了这种档次的副委员长,哪里还有希望?

2014年8月30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未来香港的特首普选,由“提名委员会”多数票决的二至三名候选人,再由选民投票挑选。由中国共产党掌控的“提名委员会”推出的候选人,就像香港特首一样,必然是些奴才式的傀儡人物,几个傀儡中,无论是谁当选,依然是傀儡。在魔鬼窝里选魔鬼,选出来的,依然是魔鬼,依然不是天使。

黑衙门给香港人民的选择,是抛出几个傀儡,然后叫选民从傀儡中去选傀儡,如此一来,万无一失,无论如何投票,无论如何选举,选出来的,依然是傀儡。表面上是在举办民主选举,骨子里是在欺世盗名,是在耍香港人民的猴子戏。

未来香港普选的争议,是接受与拒绝猴子戏的争议,是真民主与独裁的争议,是自由与专制的争议,是正义与邪恶的争议,是拥护傀儡与反对傀儡的争议,是政治骗子与文明社会的争议,是道德勇气与阴谋诡计的争议,更是光明与黑暗的争议。

这恰恰是年来香港社会争论的本质与焦点。而这个本质与焦点,已经在“谁阻挡政改方案谁负责!”的磨刀声中,在全世界文明世界舆论的藐视与嘲笑声中,悲剧性地落下了帷幕。

--原载:《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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