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9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唐音综合报导)大陆知名维权律师郭飞雄案原定今天(12日)开庭,由于法院违法操作,隋牧青、张雪忠和葛永喜三位律师都拒绝出庭,并公布真相。郭飞雄也在一天前发表《狱中声明》,揭露当局的迫害。大量民众和律师声援郭飞雄,其中也有抓捕者。
法院开庭前如临大敌
12日上午,广州天河区法院原定开庭审理郭飞雄、孙德胜案。早上8点30分,法院两边的道路就已经被警察设岗查哨。
网友@叶隐在推特上披露:去到天河区法院的石溪村路口被封,有四五名警察在槃查行人。我从村里绕到后边,才到达此地。现场戒备森严,媒体记者和外国领馆人员在外等候。
声援郭飞雄的民间人士张敏看到:法院门口好几道防线,到处布满便衣,法院门口三、四百米之外已警戒了。
还有消息说,法院门口,外媒记者欲进法院,在拐角200米处被拦截,再也无法进入一歩。前来旁听和报导的人中有两名西方人士。民众嘲笑当局如临大敌,外强中干。
三位律师抵制违法开庭
张雪忠公开写道:刚接广州天河法院郭飞雄案书记员的电话,问我九点半了,怎么还没去开庭。我说:“我没有复制案卷,没办法辩护;昨天打你们一天的座机和手机,你们都不接,给你们发简讯,你们也不回。” 他说,我不去开庭,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回答说:”我非常乐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葛永喜披露:天河区法院来电问我为何没有出庭,我说明:1、我昨天刚正式接受委托并阅卷到晚上七点,法院应依法给我不少于十日的准备时间。2、法院没有依法通知孙德胜的第一辩护人葛文秀律师 ,委托人要求在第一辩护人没到庭的情况下,我不得出庭。法官助理张凯只说你不到庭将承担法律责任,就挂断电话。
隋牧青律师表示:今天上午郭飞雄孙德胜案庭审,因为天河法院拒绝辩护律师复制视频证据、未提前三天通知开庭等严重程序违法问题,郭飞雄、孙德胜的辩护律师陈光武、张雪忠、葛文秀律师均已声明拒绝出庭配合天河法院的非法之举。试看天河法院会否强行非法开庭,将无耻进行到底!
据了解,法庭已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
零口供“硬汉”郭飞雄发表《狱中声明》
郭飞雄在被关押和提审中,坚称自己无罪,保持“零口供”,不配合非法审讯,被外界赞为“硬汉”。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今年48岁,是大陆知名维权律师,多次帮助弱势群体讨还公道,并积极推动公民觉醒。他和高智晟都属于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最高峰时,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之一,为此他受到中共各种形式的残酷打压。
郭飞雄11日发表《狱中声明》。他写道: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人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的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特别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拒绝本人的辩护律师陈光武先生和张雪忠先生复制八个光槃的数字化案卷材料(包括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这已严重侵害了辩护律师及本人的法定辩护权。
如果法院明日(2014年9月12日)继续按原计划开庭,那么法院的庭审将是不正当和不合法的,因而也是完全无效的。明天,在这一不正当、不合法和完全无效的庭审过程中,我将全程保持沉默。
在此,我要向公然践踏法律,践踏法治精神,并视中华民族最根本利益——即宪政民主在中国的实现——为万丈深渊,为世界末日的专政维稳体制及其大小帮凶,表示最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各界声援
远在北京的大陆知名人权活动人士胡佳,身穿“飞熊无罪”的T恤衫,12日发出和另一位维权人士朱毅,在 艺术家郭盖创作的“党国图形”前的合影。他们用“党”凌驾于“国”之上的寓意,抗议中共,声援郭飞雄。胡佳认为:“郭飞雄无罪,枉法的审判是国家犯罪!”
北京王宇律师12日上午去法院,准备旁听,但在法院外被国保抓走,手机也被抢走。下午3点21分,他给陈建刚律师打电话,但手机马上又被广州警察抢走。警察告诉陈这是找家属的通知电话,陈律师由此判断可能是要拘留王宇。
下午4点多,声援郭飞雄律师的民众和律师——刘正清,蔺其磊,孙林,葛永喜,胡海波,杨建平,叶隐,杨金华,一起到广州前进派出所寻找王宇,派出所和拘留所互相推诿扯皮,目前王宇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