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党媒恐吓占中香港大学生的效果

随着香港人争取真普选的“占中”活动进入白热化阶段,党媒《人民日报》又开始跳将出来,公开发表与实际情形完全不符的“骂街”言论。作为喉舌媒体,人民日报却已将“媒体”需秉承客观、真实的职责抛于脑后,只拿出“喉舌”的做派,无所谓字斟句酌、条理清晰,但凭心中的怨怼与愤怒喷薄而出,将领导的架子、权贵的霸气在一则谩骂檄文中彰显的淋漓尽致。此番此景,似乎更容易让人想像到主人身边狂吠的恶狗,而非仅是“喉舌”而已。

在这篇题为《香港大学生反对“占中” 被同学叫做“五毛党”》的文章中,几乎句句都在针对给反“占中”学生扣上“五毛党”帽子的“占中”者进行反击与痛斥,好像自家儿子遭人欺负了,当爹妈的非得不甘示弱的出了这口恶气才行。于是,文中连欺骗带恐吓的诈唬道,“学生如果去‘占中’,可能会留下案底,这在香港是很严重的事,很多工作将对他们关上大门,前途从此灰暗”。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句毫无基本的公民意识与法律常识的无知之言。

尽管无知者无罪,然而扫盲似乎是必须的。“占中”是否会留案底、求职被拒、前途灰暗,我们尽可逐字参照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七条的内容,即“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便知。事实上,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亦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与香港在“一国两制”的夹缝生存中依然坚守法治的境况有所不同,中国大陆打从1949年后,实质上一直处于法律倍受政治强暴的悲惨境地。于是,毛时代的历次运动以及邓时代的“八九”学潮都毫无例外的遵循着政治的号令,将无数呼吁和声张民主、自由、人权的抗议示威者扣上了“动乱”的大帽子。那番“留案底、求职被拒、前途灰暗”的恫吓之词显然就是中共从开始到今天一直惯用的流氓伎俩。

对于中共来说,“占中”的学生与历次反政府“动乱”的抗议者无异,其结果只是自我牺牲而已。因此,文章中使用了“炮灰”一词,意在将这些学生比作“政治的牺牲品”,并随即提问,“为什么学生们甘当‘炮灰’”?在试图研读那篇文章对此问所做的回答以前,不妨先将“炮灰”一词掰开揉碎,看看是否真与香港“占中”的学生甚为匹配。网络解释如下:原指炮弹打出后留下的灰烬,比喻被迫参加非正义战争而送命的士兵;如今又名“替死鬼”,指为他人非正义目标和利益而牺牲的人。释义中,“非正义”这一核心词汇,显然将“炮灰”一词归类于贬义的范畴中,意在强调“邪不能胜正”的天理将永远印证着“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必然结局,而“炮灰”不过是伴随着这种结局而呈现出的悲剧性元素而已。

但凡对香港局势有些许了解的人,应该都不会将港人因坚守真正的民主、自由而“占中”的行为视为“非正义”。在香港特首的普选中,只有“公民提名”,而非中共操控的“特首提名”,才能保证民意不受强权淫威、法治不受政治强暴的真民主、真自由得以持续运行。历史发展到今天,一切为了捍卫公民权利与自由、坚守国家民主体制的行为都应被视为是合情合理、顺天意、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从古到今,那些即便是为正义而牺牲了生命的民主人士给世人留下的也不仅是坚持真理的勇敢、无畏与强大意志,更重要的是正因为他们始终坚守的民主、自由之信念,才能成就无数公民渴望自由、向往民主、捍卫人权的普世梦想。他们的价值如同黑暗中闪亮的明星,如同晴空中耀眼的光芒,而用以袭击之后随风散尽“炮灰”又怎可与之相提并论呢?

相比之下,那些被仇视民主、为了私利执意施行独裁、专政的中共政治势力所利用的另一拨学生,似乎已经在被称作“五毛党”的真实遭遇中无辜的出演了近似“炮灰”的角色。他们惨遭唾弃与鄙夷的经历,或许是由于受到政治洗脑之后不幸沦为是非不分、正邪不识的白痴所致,又或许是因为遭到政治势力的利用而甘当为压制正义、良善冲锋陷阵的恶徒所促成。总之无形之中,他们都在充当中共强权暴政下、与民为敌的政治牺牲品。对其来说,被斥责“五毛党”或许只是厄运的开始,真正的悲剧却在于助纣为虐、逆天而行之后,便从此打上“历史罪人”的标签,受尽世人的指责与批判。那种滋味究竟该喊冤,还是该嗟叹,只看“炮灰”的下场便知。

《人民日报》此时发文,刻意将维护和坚守港人治港的“占中”学生冠以“炮灰”的名头,其意图恐怕是在威胁、恐吓香港学生将会因抵抗中央而遭到与大陆历次政治运动类似的暴力镇压。不过有一点毫无疑问,在中共威信已然日落西山的今天,在港人民主、自由意识清晰而强烈的此时此刻,中共若要公然使用暴力,其结果恐怕也是自取其辱、自掘坟墓而已。

文章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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