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江泽民制造的制度之恶令体制内人士忍无可忍

【新唐人2014年9月3日讯】 近期,北京当局剑指江泽民的传闻在海外中文媒体与中国大陆社交平台上或明或暗地流传。日前,有海外媒体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集中发力批判了江泽民在过去十年间,一手安排并全权操控严重畸形的政法体制使中国社会迅速陷入司法公义大败坏、大崩溃绝境的罪恶。

9月2日,《自由亚洲电台》 发表了特约评论员高新的一篇题为《江泽民制造的制度之恶令体制内人士忍无可忍》的评论文章。

文章认为,江泽民在自己即将退位的2002年中共十六大上,制造出了一个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和国务院国务委员身份兼任的公安部长,同时把中共中央政法委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会中的地位提得比中纪委还高,这是一个“极其阴毒的作法”。

在整个邓小平时代里,政法委一经被确定为中共“党中央的组织机构”,其一把手即被确定为副国级。1985年因为俞强生叛逃美国事件引发政法系统大地震,盛怒之下的邓小平下令免去了陈丕显的政法委书记职务和凌云的国家安全部长职务,同时也免去了刘复之的公安部长职务。

而陈丕显在1985年8月被免职后,其政法委书记的接任者乔石在随后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上由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升格为书记并名列政治局委员。当时的政法委在中共党内的地位其实并不那么重要。时任政法委书记的任建新在中共十四大上连个中央政治局委员都没有被安排,只是和当时的中办主任温家宝一样被安排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温家宝同时还被安排为政治局的候补委员。

至于日后乔石在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晋升政治局常委之后仍然兼任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只是因为他本人在党内的诸多工作分工中也有“指导全国政法系统”这一项,也就是说,当时的中央政法委的工作内容只是在乔石出任政治局常委之后的一小部分工作内容。当时,乔石还特别改变了政法委副书记由公安部长兼任的作法。

文章表示,中共中央政法系统的地位坐大,权力恶性膨胀,是从江泽民退位之前一手安排罗干以中央政法委书记职务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专职常委”之后开始的。

在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上,第一次独立主持党国高层换届工作的江泽民,特意安排罗干以中共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身份接替任建新的政法委书记职务。此时的罗干比其前任任建新的头衔多了一项中共政治局委员,但从组织规格上依然还是副国级。次年三月,罗干又在前述职务的基础上继任了一届中共国务院的国务委员。

此后,罗干竟然一干就是十年,跨越两个整届,成为中共政法委自成立至今专职主掌该机构历史最长的一位。

2002年11月,江泽民向胡锦涛交班时,包括江泽民和胡锦涛在内的七名常委在中共十六大上只留任胡锦涛一人,同时又决定将中共政治局常委会的编制从7人增至9人。罗干自此以政治局常委身份专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整个政法委机构自然也水涨船高,成为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中纪委平起平坐的正国级机构。

从罗干进入中共政治局常委会之后,中共中央政法委进入权力、许可权恶性膨胀的十年。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身兼政法委书记的政治局常委,当时身为中共党总书记的胡锦涛受限于所谓的“党内分工”,在意欲左右公检法时受到严重挚肘而力不从心。

文章写道:“更过分的是,这两届政法委的副书记都是公安部长,形成了公安部长有权命令和指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荒唐局面。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从那以后的地方各级政法委一把手都是由同级公安厅、局长出任,党内身份当然是同级党委常委。”

当时有一篇中共自己的中央官媒报导说,中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质疑和自己行业毫不相关的司法领域:“我们的政法委书记往往都身兼公安局局长,公安局本来是检察院的监督对象,但被监督者是监督者的领导,这个体制特别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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