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7月12日讯】2014年7月8日上午10点24分,我和儿子李启红来到蓝田县灞源派出所一个小房间里要“2013年11月13日曹秀琴被蓝田县公安局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和2012年8月18日下午,曹秀琴回家拿换洗衣服时王成斌给她家粮食投毒一案两年没有给书面答复文书。”
紧接着他看见这个房间里有民警姜伟、荣谦《警号 022775》、康博《警号021781》等3人。姜伟叫康博拿照相机给我和儿子拍视频,荣谦又将我儿李启红赶到门外。紧接着荣谦、姜伟、康博辱骂、威 胁、强迫曹秀琴说:“蓝田县公安局已经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你了。”我对他们3人说:“荣谦根本就没有给我,我不承认,还又向他们要王成斌给我家中间柜子粮食投毒一案,我已经向你所报案请你给我们一个书面答复文书,他们不但不给将我和儿子李启红强行赶出灞源派出所。”
我和儿子来到该所门口时,这3个民警 对曹秀琴及儿子说:“你们以后再到派出所来就拘留你。我儿子对荣谦、姜伟、康博说:“我们又没犯法,你把我们枪毙了。”荣谦、姜伟向疯狗一样向我儿子李启 红扑来,他们2人将我儿子压在地上殴打致博子、背部打伤。紧接着康博又将我扭着胳膊拉近该派出所关进一个小房子里进行威胁、还要殴打我。过了没有多久,我 和儿子只好离开该所。
曹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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