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眼前闪现一个“没有”与“有”的话题。
率率妮妮在微博上转发了从脸书上看到的一段话:“毁灭一个民族的十件事:没有人性的政治;没有思想的崇拜;没有人文的科学;没有道德的商业;没有良知的人格;没有真实的历史;没有独立的精神;没有宪政民主的自由;没有劳动的富裕;没有制约的权力。”
上述说法自然很有道理,简约也在情理之中。只是我感到还不过瘾,意犹未尽,或者说有一种“接着摆”的冲动。会“毁灭一个民族的”,岂止是“十件事”(即十个“没有”)。我不按次序地随意“接龙”,想到就写,信手就扯出一大串“没有”:
没有传承的文化;没有德行的教育;没有公正的法律;没有像样的世风;没有环保的生活;没有互联的网络;没有异议的报刊;没有健康的经济;没有爱民的军警;没有义理的税制;没有廉耻的官场;没有合法性的政府;没有真格的普选……
狗尾续貂,已经不止十个“没有”(即“ 十件事”)了,再补下去,恐怕“百件”都不止。令中华民族伤心的“没有”实在太多了!然而,我仍然觉得,对于这些业已发生的事情,我们的文本和记忆中如果没有了这些个“没有”,我们将会忘记来时的路,史实也将残缺不全。而况,与这种种“没有”所对应的那一件件事,的确会对一个民族造成危害,甚至毁掉一个民族。
其实,只要能出现另一个“没有”,一个人心所向的“没有”,那么这个民族就有转机:没有党天下的极权、专制,才有使种种“没有”变“有”的希望,拯救和振兴一个民族的希望。
说得简单直白一点,就是: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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