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7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博文综合报导)甘肃省一名初中生杨辉(化名)只因在网上发帖质疑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遭张家川警方刑事拘留,被称为“全国500转刑拘 第一案”。该少年为了维权,将张家川警方告上法庭,并索求7元人民币作为刑事赔偿。该案将在11日正式开庭审理,消息传出再度掀起网路风浪。
甘肃省天水市第四中学学生,杨辉(化名)2013年9月12日因为在网上质疑张家川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9月17日被张家川警方已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22日警方将刑拘改为行政拘留7天,并于23日将其释放。警方称原因是“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
杨辉获释后于11月10日在微博发帖称,自己在县公安局的遭到四、五名警察的殴打。
杨辉在代理律师游飞翥的帮助下,于2013年底向当地检察院控告该县公安局涉嫌刑讯逼供,于2014年1月正式向法院就张家川警方的行为提起诉讼,并索赔7元人民币作为杨辉被拘留7天的补偿,7元象征被拘留7天。
据悉,该案几经周折,有原定今年3月审理,6月末律师才接到通知,将在7月11日正式开庭。
杨的代理律师游飞翥表示,警方虽然将刑事拘留改成行政拘留,但刑拘已经对当事人生效,应该做出赔偿。此外,当局的做法还对当事人构成双重处罚,因此行政拘留同样违法。
游飞翥还对警方 “悔罪”的说辞提出质疑。他认为,“有罪无罪应由法院裁决,不是公安机关说了就可以定的,他根本没犯罪,也没被定罪,怎么能说是‘悔罪’?”
即将开庭的消息传出后事件再次引起网民的强烈围观,当局的不作为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云南省昆明市手机网友要求“公布一下那场非正常死亡案!还有,少年,好样的,我顶你!”
福建省手机网友说:“不明白质疑有什么错?怀疑的权利都没有?又不是造谣”。
广东省深圳市手机网友说:“怀疑的权利都没有?你们整天满口仁义道德,但是实际是满肚子的男盗女娼”
广东省潮州市手机网友:“奸淫拐买虐待少年儿童没见你们卖力过,即使讲错话他也是个孩子,你们不是也天天撒谎吗?”
四川网友表示,“我又想起那句话: 当他们烧书的时候不制止,他们下一步就要烧人。
当他们喊人闭嘴的时候不反抗,他们下一步就要灭口。”
湖北网友称:“天朝就是口是心非,说的好,做的坏”。
广西网友表示,“少年强则中国强”。
杨辉已经被迫辍学,境况堪忧。
据了解,杨辉获释后不愿在张家川镇中学就读,2013年10月29日其父杨牛胡于是送他到天水市育生中学借读,但该校不久以“上面给的压力太大”为由将少年逐出校门。
11月18日早上7点半左右,送完儿子上学的杨牛胡在学校门口,看到天水市育生中学的一位校领导带着杨某走出校门。他上前询问,被告知学校受到各级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不能让杨某继续在该校就读。
杨辉和其父亲怀疑校方的做法和以前发生的微博事件有关。
2013年9月中共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简称两高)出台对网路诽谤罪的司法解释称,如果微博被转发500次以上,将构成诽谤罪。该解释在海内外掀起轩然大波,被认为是当局进一步打压网路言论自由的工具。杨辉事件也被认为是“全国500转刑拘 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