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性侵 政府报告称不构成强奸

【新唐人2014年07月08日讯】山东省东平县多次发生社会青年诱骗和强奸初中女生的事件。一些家长在报警后,得到的答复却是“缺乏证据,很难办案”。有家长透露,警察接到报案后不立案调查,而且声称有人“打过招呼”。日前警方迫于舆论压力,公布了最新的调查报告,涉案四人则“不构成强奸罪”。

山东东平县宣传部根据警方的调查报告说,女生性侵事件四名涉案人员与女生焦某发生性关系时没有强迫行为,而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所以不构成强奸罪。

山东民主人士张恩广:“可能是有官员的背景,在中国来说呢,背景是远远大于法制。这一点谁都知道,所以说有背景的话或者有其他后台的话,这个案子往下查的难度就很大。”

据受害者家属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刑警队一警察说,“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

而北京《新京报》报导,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日前被证实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而在当地,这几名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当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认与他们发生性关系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

山东东平县斑鸠店镇派出所值班警察:“我是在值班室接电话的,我也看见了,具体案情我也不了解,现在在处理这里的这件事。”

据了解,有些受害者家属为了“大事化小”,不愿意报案,受害者多是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

新唐人记者田净、舒灿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