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7月8日讯】7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委员会驳回了中共当局对WTO争端仲裁委员会所做裁决的上诉。
中共当局对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12年3月签署的《美国公共法》的新规PL 112-99有异议,认为这一新法规违背WTO的组织规则。今年3月,WTO争端仲裁委员会不支持北京当局的这一说法。北京方面随后提出上诉。
WTO上诉委员会同样驳回了北京方面的诉请,认为北京当局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其上诉的理由。
上诉委员会维持争端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只是确认了美国对部分中国进口商品做出了“补贴”和“倾销”双重处罚。
《美国公共法》第一节(PL 112-99)规定,“向非市场经济国家以及为其它目的适用《1930年美国关税法》的反补贴税条款”。根据美国法,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
由于中国出口商品,在国内享有免税等多项优惠政策,且价格低廉,所以出口美国后,部分商品遭到“补贴”和“倾销”双重惩罚,中方认为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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