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具争议的加拿大公民法修正法案于上周获得通过,这是35年以来加拿大首次对公民法做大幅度修改,华人很关心的收紧入籍的规定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以及这次新法中对华人影响最大的几个条款,来看记者朱峰的报道。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回应本台,新公民法除了军人获得国籍更容易等条款于6月19日立即生效外,大幅度收紧入籍的规定可能要一年以后才开始实施,而这之前申请入籍的,旧法仍适用。
原因是移民部需要时间进行准备,包括对表格的更改、人员的培训等。
我们来了解一些一年后才可能实施的,并且对华人影响较大的条款。
一,新法规定6年内亲身居住4年,这四年每年至少住183天,入籍申请表上增加“在加拿大居住的意向”(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一栏,如果填写没有意向,申请可能被拒绝。
二。 移民部长有权取消做假者的国籍,所以如果入籍申请填“有意愿住在加拿大”,后来又离开了,有被取消国籍的风险。
三。允许将成为永久居民前的居住时间算做部分移民监时间,比如留学生“1天算半天”,新法已取消;
四,14岁到64岁之间的申请人必须通过英文和知识考试,不能请翻译。以前的年龄要求是18到54岁,可用翻译。
五,涉及欺诈者,罚款提高到10万元,监禁期提高到五年。
移民部表示,可能在一个月内实施的包括:入籍申请决策过程,司法复核和上诉程序。
新唐人记者朱峰多伦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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