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乐县西寨村45岁的农妇王兰花万万不会料到,为了阻止家门口的自留地被村里强占,居然把自己的命给送了!
“不用管她,出什么事我来负责。”村支书谢星话音刚落,铲车启动,王兰花随即倒在车轮下,当场身亡—这是死者23岁的女儿谢学莲对事发经过的描述,她认为,铲车司机是在村支书的怂恿下轧死了母亲。“很难想像,就为那块不到50平方米的自留地占用问题,闹成这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6月7日,多名村干部来到王兰花家里,称村里修文化广场要占用谢家门前部分自留地。王兰花的女儿谢学莲对媒体回忆说,“之前从没听说过这事,修广场的地方本来是一片废墟,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而我们自留地上有菜园和羊圈。”谢家提出占用后得有赔偿,村干部不同意。6月11日,谢学莲的父亲谢恩曾被村干部叫到村委会再次协商,仍未达成协定。
6月17日,一台四轮黄色铲车开始在废墟上动工。谢学莲说当时并未在意,觉得“只要没动我们的地就行”。6月19日下午,铲车突然运土开进了谢家门前的菜园。谢恩前去拦车,母女俩则赶紧收拾菜园及附近的物件。
谢学莲称,当时父母情绪很激动,大声喝止铲车司机。司机停下车,要求谢家先跟站在一旁的村支书谢星商量好。谢星没有协商,一直催着司机动工。“他说了一切由他负责后,车就轧到了我妈。”谢学莲表示,随后,谢星和铲车司机离开了现场。铲车司机后来被警方抓获。当日傍晚,警方到达现场,向谢家父女宣布,王兰花头部被轧碎,当场死亡。事后,针对谢学莲对村支书谢星的指控,民乐县公安局办公室魏主任回应“与他无关”,称命案系铲车司机“过失致人死亡”。
类似这种因强拆强占而导致的命案近年来可以说屡屡见诸报端,尽管它们不如大规模的群体事件来得那么轰动,那么夺人眼球受人关注,但也不失为观察了解当今农村官民关系和政治生态的一块块切片。
我想,就农妇王兰花的命案而言,至少有三点是明摆在那里的:农民的土地可以随意被强占。
这一,村里修文化广场要占用谢家门前部分自留地,这不是不可以,但一来要征得谢家的同意,二来需给以必要的赔偿,这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要求。虽然王兰花的丈夫也曾被叫到村委会就这事进行协商,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村里居然霸王强上弓,可见他们无视村民的合法权益到何等程度。
这二,在谢家自留地上,当铲车司机被王兰花夫妇喝止,要求谢家先跟站在一旁的村支书谢星协商后,谢星不但没理会铲车司机的意见,反而强令他“不用管她,出什么事我来负责”,结果导致王兰花命丧铲车轮之下,可见其无法无天到何等程度。
这三,命案发生后,当地官府只是刑拘了受村支书谢星指使怂恿的铲车司机,不但没有严惩谢星本人,反而声称此事“与他无关”。更让人气愤的是,事发当晚,谢家亲戚陆续赶到。谢学莲的大伯和舅舅见王兰花死状,遂抬尸摆到村支书谢星家中。持续3日,未等来相关部门的协调。6月21日中午,民乐县警方竟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为名将其大伯和舅舅带走,可见当地官官相护到何等程度。
如果这仅仅是个别乡村的情况倒也罢了,但事实是这样的情况其实相当普遍,王玉兰的遭遇只不过比较典型而已。
我就不懂了,这样的官员和官府竟还厚着脸皮称自己是“公仆”,是“人民政府”。列位,哪里还能找到如此“爱民”的“公仆”和“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