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伟律师:刘萍 魏忠平 李思华无罪的罪人

新唐人2014年6月19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汉采访报导)2014年6 月19日上午9点,江西省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宣判,也是一桩无开庭审理的宣判。刘萍与魏忠平两人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等三项罪的名义判刑 6年半,李思华被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判刑3年。原刘萍代理律师郑伟建称,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是无罪的罪人。

由于法院突然通知,刘萍的代理律师杨学林、期伟江,魏忠平的代理律师张培鸿都因为有其他案件办无法前往法庭,而李思华的代理律师浦志强目前被逮捕更是无法到达法庭现场。

当天前往新余市中级法院声援的罗向阳、杨崇、孙涛、黄宾等人被警方强行带走扣押,还有另一重要证人刘喜珍也于18日遭到警方控制。

对这场看是平常而又不平常的案件,刘萍原代理律师郑建伟表示,对这个宣判结果已经无话可说,这个司法叫人难以理解,令所有了解此案的正常思维人窒息。

郑伟建律师:“我认为他们3人无罪,因有罪无罪要看他们对社会有没有危害,他们危害的内容是什么,危害到哪一个民众和社会。我认为他们三人都是中华优秀的公民,面对这样的一个司法体制,其实大家都知道结果,只是没有想到这么重,会是6年半,为什么会是6年半,还是两个罪名?难以理解,我认为他们3人是无罪的罪人。”

网友大风大浪(卢光平)发帖:

《三把尖刀》
江西,新余,三君子重判了!
按天朝的法律,他们是无罪的。
按党章的自我表白,他们更无罪。
但闹的是,天朝说他们犯法了,重判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字典上活生生的成语,朝廷给咱解释的活灵活现!

故,重判三君子,且以莫须有之罪名,一是杀鸡儆猴,二是末日疯狂!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赃官们除了精通此道外,亦是黔驴技穷!一个权力,逆民心,逆世界潮流,只能自取灭亡!民意不疏,而用权力违堵,此作法,与“匪”何异?指望用枪杆子巩固天下的,最后,必死于枪杆子的疯狂!历史证明!

对于这个结果,刘萍的女儿在廖敏月在声明中写道:这一年多的反思,为什么我以前要拚命的阻止我的母亲,我要去漠视现当代社会的暴戾与邪恶?我常常忏悔,我妈妈他们所遭受的代价!就是我们一群冷漠者!懦弱者造成的,我们只在乎自己的“家”,只在乎自己的利益,什么民主、什么宪政、什么自由社会!对我们来说都是笑话,我们可以事不关已,我们麻木不仁。然而,这就是结果,我们的懦弱让勇敢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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