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6月16日讯】日前,大陆的120多名执业律师和法律界人士,联名向中共国务院发出公民建议书,希望修改中共《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4条,从而确保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权。
建议书是15号发出的,有121位律师及法律界人士签名,他们认为,中共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4条,与中共的《刑事诉讼法》冲突,应予修改。
联署事件因中共警方多次拒绝律师会见河南律师常伯阳、姬来松和记者施平而起,这三名当事人今年“六四”前,因为公祭前中共领导人赵紫阳,被当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警方拒绝律师会见的理由是,三人涉嫌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律师会见必须首先获得案件侦查机构的许可。
参加签名的北京律师蒋援民:“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只凭三证就可以会见嫌疑人,那么你公安机关又制定这个刑事案件规程里头,有进一步解释,那你不是越权了吗?公安部那个规常,实际上是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个修改了,实际上是修改以后,限制了律师的会见权。”
那么,到现在当局是否有回应呢?
蒋援民:“回不回应不是我们的考虑范围,但是我们提出来了,通过网路,通过各方面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必须重视。”
蒋援民透露,如果当局不回应,他们将继续要求中共全国人大对中共公安进行违宪审查,但目前还不清楚结果。
新唐人记者田净、李勇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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