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藤雄羁押抗告 台高院裁至少羁押禁见2月

【新唐人2014年6月3日讯】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3位法官彻夜评议,于6月3日凌晨判定,台湾远雄集团赵藤雄、魏春雄抗告理由不成立,两人将在台北看守所羁押至少2个月,期间禁止接见他人。

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开发部副总魏春雄因涉嫌桃园八德合宜住宅弊案,6月2日凌晨被修改裁定为羁押禁见。对此,辩护律师当庭要求即时抗高,理由候补。

2日临近下班的一刻,台湾高等法院收到了赵藤雄辩护律师团递交的抗辩理由书状,随即安排3名合议庭法官,从晚上9点开始评议。

3日凌晨0时15分,3名法官评议结束。0时48分公布结果为:赵藤雄、魏春雄涉嫌违背职务,行贿罪嫌疑重大,有串供、灭证的嫌疑,所以裁定为抗告无效。

5月30日,台湾地检署侦办桃园八德合宜住宅弊案,指出知名建筑商远雄集团的董事长赵藤雄、开发部副总魏春雄,以及桃源县副县长叶世文、前台北科技大学设计学院院长蔡仁惠等人之间,存在行贿、受贿行为,以让远雄集团在今年4月,以新台币近13亿元,拿下桃园八德合宜住宅建筑合同。

叶世文30日当天已经被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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