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5月25日报导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介绍: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与李某某开房确有其事,但并无证据证明两人发生关系;并称许江一事并不是“丢枪”,而是枪支“失去控制”。许江受行政记过处分,现已复职。
真心佩服现在的官方,他们创造新名词的速度比孩子撒尿还快,一遇上自己人出事,立马就发明一个新名词来弱化影响!什么轮流发生性关系、自主性坠亡、休克式疗法、突然到底性死亡,现在连丢枪都叫枪支暂时性失控了。老百姓要是在宾馆忘个东西,那叫不叫丢啊,东西离开了主人,不知道在谁手里,那就是丢!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的说词真心可笑,这是把百姓当傻子一样糊弄呢!许江大队长要是给自己孩子找学校读书,那李某也不是外人,自己的下属,上班时间找个机会打声招呼就行,工作太忙打个电话说一下都行,请人办事有送礼请吃饭的,还有开个一小时钟点房谈人生理想的?自己干了见不得光的事,还要把孩子拉出来找脏水,这都是什么德性?
再说,许江是交警大队副队长,去的是宾馆,不是自己家,和下属谈什么事情,至于卸下枪藏枕头底下么?他又不是间谍干地下工作,怕李某发现他带枪,他带枪资格是得到单位批准的,完全可以当着下属李某面光明正大的带在身上,有什么理由要藏起来呢?带枪的公职人员,只有回到家里休息,才会卸下枪的,许副大队长不会是在宾馆边休息边听下属李某汇报吧?
带枪的公职人员把枪落在了宾馆,这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仅给记过处分就复职上班,公安局还给打马虎眼说没有丢枪,只是枪支失去控制,真是匪夷所思!这是许副大队长背景深厚使的银子足呢还是当地公安局自己屁股不干净,有把柄在别人手里,怕把许副大队长逼急了,什么都给拌露出来呢?
在古代当官的丢了印那绝对没有好果子吃,轻者丢官,重者满门抄斩,不可能就上头教训两句随后官复原职的;今天我们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把枪丢了,而且还是因为和女下属去宾馆开房丢的,就行政记过一下官复原职了,这开什么玩笑呢?更为让人不解的是当地公安局副局长对他的开脱之词,那真可以用一个狡辩来形容!
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说从许江离开宾馆到找到,应该说枪支一直都处于民警的可控范围内,这就不能叫丢枪。可许江是下午6点30分离开宾馆,晚上7点6分宾馆的服务员例行整理房间时才发现,这中间的36分钟枪支是民警的魂在控制吗?护短护到这个份上,真心怀疑其中有猫腻,当地官方能给个满意的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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