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5月15日讯】 (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 据中共公安部统计,2013年全国警察在职死亡的共有449人,为近五年来最多。前不久中共当局发布的首部“国家安全蓝皮书”也指2013年中国境内暴力事件呈高发状态,而且绝大多数系针对公安机关等国家政权的象征部门发起的暴力袭击。近日,中共民政部等九部门公布《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下称《办法》),大幅提高抚恤金标准。有舆论认为,中国近来暴力袭警事件频发,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中共体制的致命缺陷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是主要原因,而警察往往因扮演了为中共政权“看家护院”的角色而成为中共政权的炮灰。
据中共民政部网站5月9日发布消息,中共民政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于4月30日联合制定下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大幅度提高了人民警察的优抚保障水平。该《办法》规定,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死亡或失踪后被宣告死亡的,按烈士对待,将获得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警察死亡,还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据《办法》,烈士和在职死亡的警察,抚恤金标准为: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此外,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据了解,2013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1人民币元=0.1601美元),其20倍约为54万元,30倍约为80.9万元。
今年5月6日,中共当局发表首部国家安全蓝皮书《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指出,2013年中国境内恐怖活动再次呈高发状态,并呈现新特点。在2013年已公布的10起恐怖袭击案件中,除两起恐怖袭击是针对普通群众外,其余均针对国家政权的象征——公安机关、政府,甚至北京天安门。
据中共民政部统计,2012年,各级党政机构共批准烈士172人。截至当年底,全国共有烈士遗属27.8万人。而公开的资料显示,2013年因民族矛盾严重激化而发生在新疆的“4.23”巴楚暴力袭击事件中,民警、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6.26”鄯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又造成13人死亡,而这些死亡的警察和社区工作人员都被中共当局评定为烈士。
除此之外,近些年来,中国大陆大规模民众维权群体事件频频爆发。由于强制拆迁、强制征地或涉及环境污染等与中国老百姓性命攸关的重大事件的决策失误,而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爆发时,中共地方当局往往在第一时间把警察派往现场进行暴力“维稳”,导致警察处在矛盾的第一线,警民关系因此而常常处于严重对立甚至敌视状态,暴力袭警事件也明显增加。
北京律师李和平曾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目前袭警案件的频发,有它体制性的原因,也有民警素质的原因。从体制上来讲,中国警察的权力确实是过大。警察等于是管着中国人的方方面面,比如拆迁,上访被抓回去,这些全是警察干的。并且有很多警察也认为自己有特权。如果这个社会有权利救助的渠道,公民有怨气发泄的渠道,公民寻求公平正义的这种管道都是畅通的,我估计警察也不会成为被袭击的对象。”
北京的法律学者王光泽认为:“最主要的问题是,长期以来中国是一个警察国家,警察滥用权力,导致民众在权力意识觉醒之后,就容易和警察发生冲突。警察权直接受命于党政部门,它的权力受到的约束很小,导致警力被滥用。”
另有舆论认为,中共体制之下的警察也有自己的苦衷,而中国现行的公安高于司法的体制,进一步加深了警民之间的矛盾,让疲于奔命的警察成为维护中共政权的炮灰。尤其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今天,报复社会的恶性暴力事件日益增多,高压的民族政策导致的暴力恐怖事件频频上演,被迫充当维护中共专制政权的“刀把子”的警察,直接成为暴力袭击对象的风险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当局开出的抚恤金,无异于是向警察开的卖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