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今天 你寻衅滋事了吗?

这真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地方。

别以为你是个遵纪守法的老实人,平时不偷不抢,不打人骂人,在公共场合一向规规矩矩,你就没事了,说不定哪天你一不留神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家人穷找死找也不见人影。过了好几天,警察叔叔一个电话打过来,大家才知道,原来你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拘进局子了。

这不,前几天有个什么律师,既未街头举牌,亦无聚众喧哗,更未参加游行示威,仅仅只是和十几个人一起,参加了一个在私人宅子里举行的什么座谈会,一块议论了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一场什么风波——搞笑的是,这事还被许多媒体报导了,有的甚至分析得头头是道,说这是一个什么值得注意的动向,预示着当局很可能要对那场什么风波有什么新说法了,但话音方落,这位律师童鞋就失踪了。第二天警察叔叔才告知家人,该童鞋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刑拘,关进了看守所。

不过,这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么些年来,大家见的还少吗?

远的不说,就说今年初吧,我记得有位什么活动家,好像还蛮有名的,某天连发两条推特资讯,第一条说几点几分,多名穿制服的警察出现在他家门口,出示手续要以“寻衅滋事”的名义传唤他。上一次是某年某月某日,那次他们将他打伤。这次肯定和他在网路上为谁谁谁呼吁有关。他要换衣服和他们走了。随后不久,他再发一条推特说:他马上和他们走了。也许会先到某某警局。他做好了被羁押的准备。如果24小时没消息,请告知他的律师某某某。

有件关于“寻衅滋事”的事就更莫名其妙了。一位电脑工程师想给访民办电脑培训班,不想某天深夜突然被警察叔叔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抓走,在局子里一关关了20多个小时,中间不给吃饭喝水,有段时间甚至不让上厕所。做笔录时,他问他们,你们半夜把我从床上抓走,我怎么寻衅滋事啦?他们却避而不答,只是一个劲的问他在这里干什么,以什么谋生,为什么给人家修电脑不收费,还问他要办的电脑培训班是谁组织的。而这些问题跟寻衅滋事可谓毫不相干。

那么,什么叫“寻衅滋事”?我查了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它指的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针对的主要是恶霸、流氓、地痞。刑法还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主观特征上,寻衅滋事罪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若以这个尺子来衡量,上面几位被扣上“涉嫌寻衅滋事”罪名者的所作所为跟寻衅滋事完全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

看来警察叔叔所说的寻衅滋事与刑法里的规定压根不是一回事。在他们眼里,“网上说几句话——寻衅滋事;吃饭聚餐——寻衅滋事;为维护自身权益找领导反映问题——寻衅滋事;开个研讨会纪念某个事件或某些人——寻衅滋事……只要是官员觉得不爽的,都能拿寻衅滋事罪套住你。换句话说,寻衅滋事罪就是你给老子添麻烦老子就整你,所以也可以叫做“让领导不爽罪”。

如此看来,要避免被警察叔叔找麻烦,光遵纪守法老实本分还是远远不够的,有必要每天提醒自己一声:“今天,你寻衅滋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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