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访民状告政府“被精神病” 秘押6年

【新唐人2014年5月8日讯】(新唐人记者博文综合报导)江西年近六旬的农妇因为连年上访状告镇政府被送入精神病院,截止目前已经在精神病院度过6个春秋。

因上访获罪 精神病专家称荒唐

但陆媒记者发现,在和邓爱仔的交谈中,邓有问必答,思路清晰。

邓女士坚决否认自己有精神病,据其讲述,1995年自己和前夫离婚后,她的弟弟和妹妹为谋取钱财收取礼金,在自己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为其包办婚事,自此她和弟弟、妹妹“老死不相往来”。自己的眼睛也被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打伤并且失明。

水北镇楼山村一位和邓女士有过长期接触的邻居表示,由于邓和前夫经常吵架,最终造成婚姻破裂。

据了解,邓爱仔和前夫是经过水北镇法庭判决离婚的,但是一直没有收到判决书,邓为讨要判决书曾多次到镇政府上告,并说自己的弟、妹强行操控自己的婚姻。2000年镇政府的一男性工作人员将其右眼打伤,因为没钱医治,最终导致失明。

邓爱仔回忆称,事发当天她找镇政府说理,和一名大概二、三十岁的男子发生争执,该男子揪住自己头发往地上撞,并用脚踢,右眼当时就肿了,看不清东西。

从此,邓为了状告镇政府的暴行开始了越级上访。据水北镇一名老人回忆,打那以后,就看到邓爱仔常年戴着一副眼镜,看人总是很吃力的样子。她还是经常到水北镇政府告状,还跑过新余、南昌,但那以后,再告状就是为了她那颗被打的右眼。

2008年11月11日当地镇政府将她送入江西新余第二医院精神病房。

水北镇政府一位原综治办人员声称,“如果真被打了,也是临时工打的。”

一位综治办姓黄的工作人员称“邓爱仔是脑子有问题”,其理由是,“她总不听劝,总是去南昌上访,政府每年都要接她十几次”。

根据邓爱仔入院当天的护理记录显示,邓爱仔被水北政府人员强行带入病房,邓爱仔思维逻辑正常。

新余第二医院董事长王国根称,根据医院的规定,凡是由政府送来的精神病患都必须有公安局开具的“强制治疗”证明。

但是负责精神科档案保管的该院工作人员表示,邓爱仔当时是由政府工作人员送来的,并没有开具公安证明。

一个长期与邓接触、具备医学专业资质的人士透露,邓爱仔并非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她被送到医院的主要原因是反复上访。

他认为,仅靠“多语”、“行为过激”等表现就此简单地认定有“偏执型精神病”是片面的,将“反复状告政府”的行为写进病历,作为判断精神病的依据纯属荒唐。

文章报导称,在这个几近与世隔绝的角落,她的故事少有人知。如果不是有知情人向外界透露,她可能会这样一直下去,“甚至到死”。

邓爱仔和前夫曾育有两女一子。去年儿子来探望时表示,一直不知道邓爱仔关在精神病院,否则早就来了。

中共体制是造成“被精神病”现象的毒根

2014年2月13日湖北省民间机构《民生观察工作室》发布《二0一三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其中披露大量中共当局利用精神病院迫害维权人士的黑幕。其中包括, 2013年“被精神病”的民众范围、迫害原因及迫害手段等具体细节。报告指出,这些“被精神病”的公民在精神病院被施以至少十种酷刑,包括捆绑、长期囚禁、吃药、打针、电击、殴打、侮辱、威胁、鼻饲、虐待。

民生观察工作室》的创办人刘飞跃向《大纪元》表示,“资料库中有一部分是法轮功学员“被精神病”的案例,都是被‘610’这些机构强行送到精神病院里面去,也是非常残忍的,是对人权和法制的粗暴践踏。法轮功学员遭受这种待遇,是一种违法行为,都是应该谴责的。当然还有我们没有调查接触到的,包括法轮功的学员‘被精神病’案例。”

该报告谴责,这种“被精神病”现象长期存在且越来越严重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共的体制,这种体制不改变,“被精神病”现象还会继续存在。

联合国调查显示,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是一个自上而下系统实施的有计划的政策。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2009年1月14日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七届会议提供的《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中说:“本特派专员访华时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们经常采 用‘强制药物治疗’手段。在很多[药物滥用]的案例中,他们[受害者]被关押和强制治疗并没有经过法律审核。”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