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7天 刘汉一审死不认罪

【新唐人2014年4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刘旋综合报导)四川富商刘汉涉黑案分7案在湖北咸宁开庭审理17天后,一审全部休庭,刘汉在最后答辩时,仍以“不知情”、“与自己无关”、“未组织领导过犯罪组织”等否认起诉书指控。其他多数被告人则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大陆媒体报导,4月19号上午,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自3月31号以来,分7案在湖北咸宁开庭审理。其中,刘汉等10人案4月19号上午结束了法庭辩论,刘汉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择期宣判。至此,刘汉等36人涉黑案历经17天审理,一审全部休庭。

17日下午至18日,在刘汉等10人案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刘汉等人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出,从组织特征来看,刘汉等人的涉黑犯罪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

从经济特征来看,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大肆敛财,并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从行为特征来看,该组织非法持有大量枪支、弹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暴力抗法、为非作恶、欺压群众、草菅人命,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从非法控制特征来看,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称霸一方,在四川省绵阳、广汉、什邡地区和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

被告人刘汉在辩论中仍以“不知情”“与自己无关”“未组织、领导过犯罪组织”等否认起诉指控。

香港媒体披露,4月16日庭审中,刘维为保命出庭指证兄长刘汉多项控罪,令刘汉情绪失控,多次激动大哭,并几度试图扑向弟弟,最终需庭警按肩制服,才平复下来;而一脸冷漠的刘维始终未回头。

2月20日,《新京报》深夜发报导揭露刘汉跟周永康家族关系,文章以“刘汉攀附高官后发迹 曾高价从周滨手中买项目”直接点名周永康儿子。报导并称,刘汉黑社会在四川坐大,背后存在“保护伞”。

刘汉案的开审,被外界广泛认作抛出周永康的前奏;而4月9日,周永康心腹大秘郭永祥被当局“双开”并移交司法,被外媒认为是收紧围绕周永康的虎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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