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共党员在党领导下遭遇了30年悲惨命运

【新唐人2014年4月8日讯】我是中共党员叫朱宝根。有证据证明1984年以前我住在上海市宝山县(现已改为宝山区)胜利大队杨家沿生产队6号,把农民辛辛苦苦、砖和瓦都是血和泪凝成的自己盖的房子,在1984年被上海市宝山县政府串通、勾结上海市住宅基地开发第五分公司,动用警力镇压,停水停电、暴力强制拆迁我家产权房使用面积123.76平方和宅基地,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补偿,导致本案更加激化和久拖不决。

其一:该开发公司在极不公平的侵犯人权的协议书中只给我的不是产权房,而是使用面积110.6平方上要我签字,对于这份侵犯人权的明显相差十几平方的协议书我是拒签!

其二:更恶劣的是该开发公司长期欺骗上级领导,对外谎称已经给我两套房子了,而到目前为止只给我的不是产权房,而是过渡使用房,使用面积只有25.9平方,在上海市临汾路971弄26号301室,而且还要我们付房费。

其三:经查证,该开发公司用极其卑鄙的手段,把我哥哥的家和我家的户口合并在一起分房,而我哥哥和我早在1981年12月已经分户,且又把我哥哥房子分配在我家楼上501室,使用房面积也是25.9平方。

其四:就这样开发公司弄虚作假,既侵吞了我哥哥拆迁产权房,又吞并了我产权房使用面积123.76平方,达到了他们不可告人的迫害基层党员的目的,这就是该开发公司长期欺骗上级领导,对外谎称已经给我两套房子的关键罪证,我哥哥迫于该公司的黑势力,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我三十年多年来不断的到相关部门控诉,邮寄控诉信就有上万封之多,直至2011年4月我上诉中央第四巡视组和2012年4月上诉国家建设部,中央第四巡视组把本案转给市委府,市委府明确指令本案由闸北区区政府直接处理,国家建设部明确指令把本案由宝山区政府直接处理,而相关区政府一些领导就是长期对抗、拒不执行上级的指令和违反宪法法律的规定,推来推去,令一个基层的党员绝望,然而作为我已是几十年为中国共产党卖命的老党员,连自己家的合法的一块瓦和砖都保不住,长久以往谁还愿意为中共卖血卖命?!中央再三强调“违宪必究”和坚决查处和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我们强烈要求相关区政府的领导根据宪法41条的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1、直接查处涉及本案的渎职人员和腐败分子。2、由于开发公司当年强拆我的产权房使用面积123.76平方和宅基地,没有安置我相应的产权房和补偿宅基地,根据相关规定,应当按照现市价赔偿我。3、开发公司应当赔偿我三十一年精神损失费和其它损失。4、相关主管领导和开发公司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国媒体上公开向我们一家赔礼道歉,还受害中共党员一个家的公道!

在此,我们请求习主席、中央领导和世界媒体关心关注同情我们,督促相关区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理合情的妥善的解决本案,尽快让我们家过上正常人的日子。

受害中共党员:朱宝根于2014年 4月8日亲笔

家庭住址:上海市临汾路971弄26号301室 邮编:200443 手机:15000360847

注:相关事实材料以往已报送相关相关政府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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