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洗黑钱案 杨家诚被囚禁六年

【新唐人2014年3月7日讯】香港法院3月3日判处英格兰足球冠军联赛伯明翰俱乐部大股东杨家诚5项洗钱罪名成立,3月7日作出裁决,判处杨家诚六年有期徒刑。

据《BBC》报导,杨家诚共被起诉五项洗钱罪,全部罪名成立。主审法官游德康在宣判时说,本案涉及跨境犯罪,其量刑须具阻吓性,法律必须对这些人予以重击。

法官还说,维护银行体系廉洁对于维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至关重要。

报道称,杨家诚在2007年至2001年期间利用多个银行账户洗钱,总金额高达7.21亿港元。

在2009年杨家诚以8150万英镑收购英国伯明翰足球俱乐部,并透过伯明翰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对俱乐部进行控制。成为有史以来英超联赛首位中国老板。

今年2月,杨家诚辞去伯明翰足球俱乐部董事会、伯明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及伯明翰环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一切职务,但仍是俱乐部最大股东

杨家诚财产来源不明

报道指,杨家诚于2011年6月因涉嫌洗钱被警方拘捕和起诉,即是他入股伯明翰足球俱乐部两年之后。

他在审判过程中辩称,其巨额财富是透过股票买卖、于中国大陆投资、在香港投资理发店和在澳门赌博积聚而成。

但游德康法官说,杨家诚无法说明其银行户口内将近1亿港元财产的来源。他并非诚实的证人,试图以连篇谎话来误导法庭。

法官同时指出。虽然犯罪得益来源无从得知,但凡是有大量金额交易,就有合理怀疑是不法资金。

香港警察毒品调查科警司庚燕青表示,警方对判决感到高兴和鼓舞,但警方要再研究判决书,决定是否要跟进调查,警方不排除仍有其他人员牵涉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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