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没中文标示 最重罚3百万

【新唐人2014年03月04日讯】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4日表示,进口食品没中文标示,业者应限期改善,否则没入销毁产品,最高可罚新台币300万元。并表示卫福部等相关单位会加强抽验,为民众健康严谨把关。

据中央社报导,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林沧敏4日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各大卖场、超市及舶来品店贩售进口食品,有些平行输入产品未经检验就直接上架,助理实际采买发现有进口巧克力没中文标示、或未标明使用哪种修饰淀粉等情况,不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范,要求卫福部等相关单位加强抽验,为民众健康严谨把关。

与会的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徐锦丰说,目前核准21种修饰淀粉,卫生单位非常重视修饰淀粉检验,依规定须用中文清楚标示成分,限期未改善,可罚3万元到300万元;如果使用非核准的修饰淀粉,属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可罚6万元到5000万元。

进口部分,他说,食品业者应自主管理,进口产品要符合食管法规定,用中文清楚标示品名、食品添加物名称与净重等,没中文标示绝不放行,业者须提出中文标示补正计划书,审核通过后也会通知各地卫生局查核,符合规定才可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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