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19日讯】台湾邵姓男子家境贫寒,以打零工为生的,去年8月母亲去世期间,没有生活费,饥饿难耐,无奈持刀到超商抢食物,并且要求店员报警,法院19日判7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导,以打零工为生的邵姓男子,家境清寒,去年8月母丧间,无法支出个人生活费用及母亲丧葬费用,且饥饿难耐。
邵男持折叠手果刀进入超商,买了饮料、鸡翅、猪排蛋三明治、凤梨苦瓜鸡汤、皮蛋瘦肉粥、香菇鸡炖汤等共计新台币345元的食物后,亮刀对着店员说“不好意思,抢劫”,得手后并要店员报警,自己拿着食物跑到路边食用。
邵男吃完食物后,又回到超商,遭店员发觉,当场被逮。
法官审理后认为,邵男因一时失虑,但犯后深具悔意,且遭逢母丧,所得微薄不稳定,收入不足负担生活费用及丧葬费用,因此恐吓取得食物仅为果腹充饥,判处邵男7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并应进行15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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