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17日讯】韩国水原地方法院今天(17日)对在野党统合进步党籍国会议员李石基(Lee Seok-Ki)策动内乱案进行宣判,判处李石基有期徒刑12年,剥夺议员资格10年。法院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4-7年,剥夺议员资格4-7年。
据中央社引述韩国“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52岁的李石基涉嫌于2013年5月与地下激进团体“革命组织”(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名为“RO”成员聚会并发表“亲朝鲜”言论,同时高唱朝鲜革命歌曲“赤旗歌”,他还被指企图破坏武器库、通信设备和储油设备等国家基础设施。
韩国检方以策动内乱和违反“国家保安法”等罪行,起诉李石基等人。
法院在2月3日对李石基等人进行最后一次法庭审理时,检方要求判李石基20年有期徒刑,停止资格10年。李石基与6名同属左翼统合进步党的成员一起受审,其他人获判4年至12年不等徒刑。
韩国自1980年代从军方支持的专制制度转变为民主制以来,李石基是第一个面临叛国罪指控的国会议员。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4/02/17/a1063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