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2月12日讯】一位北京市民曹女士发现,自己前几日吃饭后,曾跟店方人员发生争执。而后索取的发票抬头上,赫然列印着“不要脸女人”几个字。
《新京报》 报导,曹女士说,2月8日,她在三里屯的粤北小城饭店吃饭后,饭后向店方索要发票。当时,店方表示没有,曹女士跟店方人员发生争执。最后,店方人员去相邻饭店列印了一张发票,并给了曹女士。直到11日,曹女士才发现发票上的付款单位写着:“不要脸女人”。
曹女士说,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即使发生争执至少不该在发票上骂人。
不过,粤北小城饭店三里屯店负责人回应称:“这是一个失误,可能系统出故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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