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再曝猛料 唯一成年被告发截图“喊冤”

【新唐人2014年2月12日讯】中国红歌王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等5人轮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二审宣判后,近两月来该案唯一成年人被告王某的律师周翠丽,认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审判持续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

持续半年多的李天一轮奸案随着二审宣判已告一段落,但同案被告人王某的律师周翠丽仍然表示不服,近两个月来,频频在微博中上传有关证据,证明案情另有隐情。

2013年11月27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二审李某某案,二审维持原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监禁,法院认定5人强奸罪成立,行为系轮奸。

法院并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但同案被告人王某律师周翠丽仍然表示不服,频频在微博中上传有关证据,证明案情另有隐情。去年12月8日,周翠丽在微博上在宣称,受害人杨某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进入宾馆的,并且女方在车上已经发生了某种羞于启齿的行为。

2014年1月4日,周翠丽再次在微博发布两条疑似案发当日电梯监控视频。视频中,一女子被打马赛克,律师意指其是被害人杨女士。

2月11日,周翠丽又一次在微博晒出几张湖北大厦电梯监控录像截图,截图日期正是李天一案发生2013年2月17日,疑似李某等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前往的餐厅,图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暗指女受害人当时处于“清醒状态”。

但网友一直对周翠丽的视频爆料证据真假存疑。

网民热议

“不管她当时是否清醒,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还作律师呢,你对法律法规还这么模糊。强奸不管前后的行为,只是对作为的认定,违背女人的意愿的行为。”

“屡败屡战,锲而不舍,这名律师执意妄为的动力源自哪里?是让正义主宰思维还是功利取代法度,相信她心中自由盘算。”

“律师接这种打不赢的案子就是为了出个名,不管出的是什么名,事情过了就不应该再搞这种低俗的吸睛动作,如想翻案就应该想其他办法。”

李天一案回放

去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子报案,称2月17日晚被人轮奸,涉案者为某歌唱家之子李天一等人。李天一等5人在2月2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27日,李天一案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处。

于7月8日海淀检察院以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9日,海淀区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完毕,并决定受理此案。8月28日-29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为期两天的不公开审理。

9月11日上午,李家向海淀法院递交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再审申请书。9月12日,海淀法院回应驳回李家再审申请。9月26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对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公开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监禁。

李天一强奸案曾引发轰动

李天一强奸案因涉嫌背后有显赫的身份和背景,引起中国社会的普遍关注。外媒曾报导说,李天一的审判在中国引发轰动,让公众再一次聚焦中国富豪权势家族的奢华生活方式,他们被普遍视为有权和腐败。

2011年,李天一就曾因打人被警方判处收容教养一年。对于此案,李天一母亲梦鸽曾咆哮法庭、一再为儿子开脱、侮辱该案受害人等言行,引起民众公愤。

2013年李天一刚被收容教养释放不足半年就又涉轮奸案,再次让其父母颜面尽失。

李天一事件后,不少大陆民众都发表各自看法。有的民众表示,李某“重艺、缺德、失教养,在中共党文化教育下,李某仅仅是典型,绝不是唯一”。在中国,类似李天一的“官二代”、“星二代”、“富二代”惹祸的比比皆是。

在中国,生长在有钱、有权、有势家庭中的孩子,很多从小被父母娇生溺爱,放任自流。“星二代”、“官二代”、“富二代”的嚣张跋扈早已是司空见惯,民众对此厌恶至极。

时事评论员黄天辰曾撰文说,李双江与妻子梦鸽都是著名“红歌手”,李还唱出个少将军衔来。这样条件的孩子,何以长大变得如此残暴和荒淫。有道是:子不教,父之过。李天一从小被灌满党文化和特权思想,李双江能教给儿子的都是中共党文化那一套战天斗地、凶残暴戾和荒淫无道的理论,中共党文化的教育毒害了中华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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