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1月24日讯】泰国宪法法庭今天(24日)通过决议,大选日期2月2日可以延后,看守总理英拉应该与选举委员会讨论出新的选举日期。反政府示威抗议民众反对该日举行大选。
据中央社报导,宪法法庭以8比0票数判决,选举可以延后;7比1票数判决,让总理和选委会主席讨论,并发出新的王室谕令,重新决定选举日期。
选举委员认为在当前的政治局势下,无法举办安全成功的大选,多次提议看守政府延后选举,但政府指出,宪法只允许在非正常的情况下才能延后选举,例如天灾或内战。
看守政府还未对宪庭的这一判决结果作出回应。
抗议团体在街头示威已近3个月,他们以贪污为由要求总理英拉(Yingluck Shinawatra)下台。
英拉去年12月9日宣布解散国会、提前大选,试图借此化解反政府示威抗议危机。但抗议群众仍不满意,要政府下台,另筹组人民议会,先进行改革再举行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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