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23日讯】近期,中共高层内部博弈的重点,集中在对周永康过去的势力要塞“政法系统”的进一步清理。虽然中共当局对周永康的案子尚未公开宣布,但围绕政法委人事格局的调整,已明显表现出北京当局对政法系统的清理力度。
1月23日香港《信报》报导表示,截至2013年12月,31省份共10名省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履新,他们此前均无公安系统工作经验。同时,公安厅局长进入代表地方权力核心的所谓“省委常委”的数量也在下降,目前统计只有4人。而且,到目前为主,仍然由政法委书记兼任的公安厅局长仅为湖南、宁夏两个省份。
据公开的资料,中共政法委主管中共党内的情报、治安、警卫、劳教、司法、检察等系统。中共中央、省、地、县四级,均有政法委员会设置。
在1998年前,中共中央政法委并不是一个很引人注目的机构。但从江泽民执政起,为了更有利的贯彻中央政法委对民众打压迫害的政策,在地方上逐步推行由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这样就使公安局长权力最大化。
尤其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之后,为了能够肆无忌惮地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政法委书记“入常”后,政法委的权力恶性膨胀,从上到下的政法委书记肆意操控司法机关、践踏法律,形成了一个隐形的“第二中央”。
在中共十八大之前的十年间,中国大陆各省的公安厅局长担任省市政法委书记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的决定》,提出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由此开始公安厅局长出任政法委书记的序幕。
2008年换届过后,全国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公安厅局长已经高配为副省级。其中11名由省级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数量近半。2010年时,兼任数达到了峰值,共有14位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
针对上述情况,时事评论员张粟田曾分析说:“这样造成的恶果就是,各地公安系统乱权,法院、检察院成了花瓶摆设,实际要听令于公安局长,就造成中国司法的混乱,使百姓遭受更多的无妄之灾,百姓怨声载道,这就加重了中共的执政危机。”
中共十八大,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李克强联手把中央政法委书记踢出常委之后,针对政法体系的大清洗就逐步展开。
据《大纪元》报导,习近平上任3个多月的时间里,各级政法委高官被双规、逮捕人数高达453人,其中属于公安系统的392人,占总人数近九成。检察院系统19人,法院系统27人,司法厅(局)5人,非公检法司系统的有10人,另有12名政法高官畏罪自杀身亡。
而香港《苹果日报》有报导表示,进入2014年后,中纪委专案组先后抓捕了超过20名周永康在政法系统的同党,其中包括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另外还有数十人仍在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担任要职的高官遭到内部调查,不少人将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