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17日讯】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其中第四项“ 裸官 ”不得提拔引起广大媒体和网友的关注。
大陆媒体报导,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以下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其中第四项引起广大媒体和网友的关注。
中共官场“裸官”现象严重已是不争事实,但是究竟有多少“裸官”外界不得而知。不过,中国学者提出的一个数字还是让外界感到惊讶。
据报导,最早公开提出中共“裸官”数字的是中共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他曾表示,从1995年至2005年,中国共出现了118万“裸官”。
早前,香港《东方日报》文章观察,据大陆官方早前的资料统计显示,中国近30年间,大陆外逃贪官数量约4000人,携走资金多达5百亿美元,人均至少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
而中国央行人民银行早在2011年就破例地在官网刊发了题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撰写该报告的时间是2008年6月,当天央行公开之前,一直对外保密。
中共十八大后,新班子高调声言反贪腐,亦令大陆再掀贪官逃亡潮,有传媒引述国家民航总局消息指,去年全年仅从北京机场海关出逃的处级以上官员已达354人,合共携带走逾3千亿元人民币。
网友质疑:现任裸官怎么办?
“中国最大的敌人并不是日本,也不是美国,而是戴着假面具,穿着洋西装,裹着糖衣炮弹的118万裸官。”这番文字被网友广泛转载。中共首次规定“裸官”不得提拔。网友不禁发出疑问:怎么知道谁是“裸官”?已位居高位的“裸官”怎么办?
a帝豪a:现任裸官还继续留任?光说不提拔还不够,现任裸官直接下课更能体现文件精神!
龙马飞云启龙:真心想知道对于那些外逃贪官与现任裸官是否也适用这个办法追回银子。
@靠谱郑玉发:对所有转移到国外的全部财产,一律追缴归公!夺之于民,还之于民!并呼吁对现任裸官一律罢免清产!追究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