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12日讯】震惊中外的山东青岛中石化输油管爆炸惨案已过去近三个月,但给人们带来的伤痛仍未抹去。1月10日,中共国务院公布了这惨案的调查报告,称除现场处置人员违规操作直接导致爆炸发生外,开发区应急办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压制、拖延事故资讯报告,谎报开发区分管领导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等信息。
1月10日,中共国务院宣布去年“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包括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副省长级别的青岛市长张新起在内的48名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中,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中石化股份公司董事长傅成玉被行政记过,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长张新起被行政警告;中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安全总监王永健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国务院发布的调查报告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长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报告还披露,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曾在2009年、2011年、2013年先后3次对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及局部管体进行检测,仅2013年就进行了6次管道保护的专项整治检查,都没有发现秦皇岛路道路施工对管道安全的影响,也没发现事故段管道严重腐蚀等重大隐患,导致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整改。
谎报领导参与救援
报告还说,青岛市经济和资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对原油泄漏事故发展趋势研判不足,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不力。
原油泄漏后,仅被作为一般事故,导致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不力,也未及时提升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未及时采取警戒和封路措施,未及时通知和疏散群众,也未能发现和制止企业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等问题。
此外,开发区应急办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压制、拖延事故资讯报告,谎报开发区分管领导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等信息。
报告还指,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不严。事故发生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明渠改暗渠审批把关不严,以“绿化方案审批”形式违规同意设置盖板,将明渠改为暗渠;实施的秦皇岛路综合整治工程,未与管道企业沟通协商,未按要求计算对管道安全的影响,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加剧管体腐蚀、损坏。
中石化系统历年来最大的事故
2013年11月22日中石化青岛黄岛输油管大爆炸案,被认为是中石化系统历年来最大的一起灾难事故,引起全中国的震惊。
爆炸发生后,当地数家报纸的头版对事故造成伤亡几乎只字不提,爆燃事故被写得暖意融融,无辜民众不幸罹难的悲伤一扫而光。
除当地媒体之外,喉舌《央视》、《新华网》等也低调报导。有知情者公开披露,青岛媒体收到上级简讯,并称不说内容都知道是什么。
中石化被媒体揭露早在两年前就已知晓管道有安全隐患,但整改项目至今仍未动工,终酿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