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7日讯】(新唐人记者宋风综合报导)2013年12月23日晚,长沙湘乡一名13月大幼儿翔翔突发重症,家人打120欲送长沙就医,湘乡市人民医院称需800元,不交钱就不发车。由于家长没能及时向急救车交钱,最终致翔翔延误治疗身亡。事情被曝光后,医院赔偿翔翔家属9800元。
据当地媒体报导说,孩子的母亲谭女士表示,2013年12月23日傍晚,她1岁大的儿子翔翔突然不停地哭吵,表情很是痛苦。她匆匆抱着孩子来到附近的诊所,而当时她身上只带了100多元钱。
简单检查后,诊所发现孩子的病症很严重,建议谭女士赶紧带孩子去湘乡市人民医院。见天色已晚,路上没车,热心的诊所医生开自己的车将谭女士母子送到湘乡市人民医院。
到了市人民医院,已是晚上7:10。医院给翔翔做了检查,晚上9:11出结果。医生看了检查结果,告诉谭女士,孩子病情很严重,要她联系救护车,立即转到省儿童医院。
此时,孩子已全身发凉,面色苍白,呼吸急促。谭女士赶紧跑到湘乡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联系救护车转院。
值班的工作人员说,从湘乡到长沙,要收800元车费。谭女士说,“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你们先帮我把小孩送到长沙。我老公在医院那边接,到了立即给钱。”但此时工作人员答复是:“不行。医院有规定,不能这样。”谭女士再次哀求:“我求求你们,看在一个小生命的份上,做做好事吧!”工作人员却回答:“哪有这样的事情。不交钱怎么走啊?”
无奈,谭女士只好四处打电话筹钱。这时,几名素不相识的病友家属正在走廊上,见谭女士急得不行,每人掏出200元递给她。谭女士赶紧将凑来的800元交给收费室。
收了钱后,救护车才开动,将谭女士母子送到省儿童医院。遗憾的是,翔翔还是在12月24日凌晨2点不幸死亡。死亡记录显示,死于心力呼吸衰竭。
谭女士称:“从当晚9:40联系救护车,到10:50发车,为了800元,拖了一个多小时。”
省儿童医院的医生说,“你们要是稍早点送来,孩子可能还有希望。”
痛失爱子的谭女土质问:“救死扶伤的医院为什么要以钱为重?难道一条生命连800元都不值吗?真是太冷血了,这还叫医院吗?”
面对质疑,工作人员仍一再表示,先交钱再发车,是该院急救中心的规定,即使对危重病人也一样。
据了解,按照湖南省的相关规定,从湘乡市人民医院到省儿童医院,救护车费应为400多元,而湘乡市人民医院却收了800元,明显超出规定。而调查发现,除该院外,湘乡市多家医院急救中心转送病人到长沙,都是收取800元或850元,且同样须先交钱,否则不发车。
事发后,湘乡市卫生局介入调查,也认定人民医院存在违规收费、服务不到位。
而后经协商,湘乡人们医院赔偿谭女士夫妇9800元。
很多民众听说此事后非常愤慨,指责医院太冷血,急救车已经成了他们变相暴力敛财的工具,钱是第一位的,重于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