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4日讯】(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晓丽进行非法庭审。当庭法官拒绝给张晓丽除去戒具,并说没有这样的法律,两位辩护律师遂质疑该法官是否具备审案的能力和素质,申请法官回避。最后法官脱下法官服,离开法庭不知所终。
如此法警:不管法律
当日九点三十分,警车将张晓丽带到法庭。张晓丽微笑着和家人打招呼。张晓丽的两名辩护律师进入法庭前,被法警拦住要求进行安检。律师说:“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对律师和公诉人不能安检。”法警蛮横地说:“不管法律怎么规定,我只服从本法院规定。不安检就不能进法庭,不管是不是律师。”僵持到十点二十分,一位自称是刑庭庭长的人在看过律师给他出示的最高院规定后,进法庭和法官商量。十点四十五分,书记员亲自出来请律师进入法庭,不需要安检,庭审开始。法官是李增兰,陪审员是杨桂兰、陈峰。
如此法官:自取其辱
宣布开庭后,法官与公诉人就开始违背法律程序,不给律师申诉机会,并且公诉人不顾律师的抗议,直接念起诉书,一直念完。律师要求法院去掉张晓丽的戒具,法官李增兰说:“按照规定无须去除。”律师问什么规定,李增兰说:“内部规定,不告诉你。”律师说:“现在申请你回避。”李增兰说: “律师有权利申请回避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两位律师很吃惊,因为作为法官说出这样的话简直就是在自取其辱,律师马上找到《刑诉法》第三十一条宣读法律条文。律师对法官说:“从开庭到现在,你的行为说明作为法官你已经不具备审理本案的能力和素质,所以申请你回避。”法官李增兰满脸通红,宣布休庭,脱下法官的衣服,离开法庭不知去哪里了。大家又等了很长时间,法官李增兰一直没有回法庭。
如此庭审:闹剧般收场
十一点二十分,书记员突然宣布休庭,改日择期审理本案,告诉大家可以走了。这时一名旁听家属站起来说:“你一个书记员,没有权利宣布休庭,必须是法官宣布休庭才有效。”书记员说:“因为法官已经没有资格了,律师让她回避,所以她不来了。”所有人听到这句话都哭笑不得,这次非法庭审在近乎于闹剧中草草收场。
张晓丽遭迫害经历
张晓丽,女,三十七岁,未婚,沈阳苏家屯人,九十年代到大连求学,就读于辽宁师范大学,九九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在学校读书的张晓丽经常被学校和“610 ”警察骚扰,在学校期间两次被迫害,一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来后学校逼张晓丽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张晓丽拒绝写,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继续就读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校要求张晓丽妈妈来学校陪读,以保证毕业,张晓丽妈妈为了孩子,只好放下家中的事情,从沈阳到大连陪读,谁知在张晓丽就差三个月毕业时,张晓丽在学校再一次被警察绑架,关进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年轻的张晓丽在马三家教养院受尽摧残和酷刑,身体被捆成球叫犯人压在上面,长期被关在铁笼子里,蹲不下,站不起来,半年没有洗澡,四个月没洗头,导致大量脱发,至今头皮有一块一直秃着。历尽苦难的张晓丽三年后回来,发现自己已经被学校退学了,没有毕业证,没有户口了。为了生活,张晓丽在大连和沈阳苏家屯办理户口和身份证,谁知各处一听说是法轮功也不给办理,张晓丽至今没有身份证,找工作都很困难。
张晓丽只好回家乡妈妈身边生活,这样的生活没有维持多长时间,警察去张晓丽妈妈家企图再一次绑架张晓丽,张晓丽为了躲避绑架,年轻的姑娘半夜里穿着单薄的衣服只身一人冒着严寒连翻几座山,走到自己都不认识的农村,浑身都冻僵了,当地农民帮助她躲在一辆进城的马车里离开了家乡,开始长期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因为曾经在大连求学,对大连比较熟悉,张晓丽来到大连,在朋友的帮助下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位长期被邪恶跟踪的法轮功学员到张晓丽租住的房子里住了几天,当这位学员被绑架后,四月十二日晚大连国保焦健带着辛寨子派出所的恶警闯进张晓丽的家里,绑架了张晓丽,并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恶警拽着张晓丽的头发从家里拖到警车里,家里两万多元现金及私人物品被抢。张晓丽妈妈脑血栓住院还没有好转,听说女儿被绑架,匆匆从沈阳赶到大连,拖着脑血栓后遗症没有痊愈的身体,走路都很困难的情况下,人生地不熟的在大连忙于营救女儿,说女儿这些年太苦了,最好的青春都是在苦难中度过的,至今都没有结婚,我是她的母亲,我一定要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