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1月04日讯】苗栗大埔案行政诉讼,4拆迁户胜诉,合议庭法官认为,内政部未实质详细审查就核准,是法院判拆迁户中张药房遗孀彭秀春等4户胜诉的关键。内政部长李鸿源3日晚间指出,会兼顾情理法处理此案,目前原则上是朝向“不上诉”规划。
据中央社报导,苗栗大埔拆迁户控告内政部征收违法,原判拆迁户28人败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3日宣判,张药房4户9人逆转胜诉,其他驳回。
合议庭法官认为,苗栗县“扩大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周边地区特定区计划案”(大埔征收案)采区段征收,应该与地主协议购价,取得土地。
苗栗县政府以民国97年的土地公告地价作为征收地价,不少地主在协议价购会议中提出“补偿标准不公”、“公告地价与市价差太多”等意见,合议庭认定,地主对征收价格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选择,苗栗县政府协议价购流于形式。
合议庭认为,内政部受理苗栗县政府申请大埔征收案,也未实质审酌公益性、必要性及符合比例原则。判决书并列举2名内政部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委员承认未到现场勘查。
合议庭并以审议座谈会纪录,有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委员曾指称,对区段征收的正当性及必要性,无从置喙;另有委员指称,不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看法、不知实地情况下,如何仅凭需用土地人单方面意见,而判断核准等意见。
合议庭以大埔区段征收影响土地所有权人上千人财产,但内政部并未详细实质审查、判断就核准征收,在征收彭秀春4户部分,判处违法。
至于陈文彬等20户因已接受苗栗县政府配合行政院的“划地还农”政策,提出的“专案让售”补偿方式,以补偿费购买区段征收范围内的农业区土地。合议庭认定,陈文彬等20户已完成补偿程序,而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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