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4日讯】)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所得税法部分条文,103年开始申报所得税将实行“免填发凭单”“无纸化”作业,财政部估计,全国将有约93.4%的凭单资料适用免填发范围,达节能减纸目标。
据中央社报导,财政部说明,过去稽征机关都在每年5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提供国人及有统一证号的外侨查询其前一年度所得资料。查询方式包括,以内政部核发自然人凭证、其他经财政部同意的电子凭证上网查询,或向稽征机关临柜查询。
这次三读修正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后,凭单填发单位就不需在103年2月10日前填发凭单,无纸化后将有效简化作业。
不过,财政部也指出,纳税义务人如为国内事业、团体、执行业务者及信托行为受托人者,通常须于每年3月间取得所得资料以准备申报所得税,如于5月始查得所得资料,较乏充裕时间办理申报,且未来如欲开放这类纳税义务人于网路上查询所得资料,也需进一步规划简便可行的身份认证方式,103年暂不列入适用;凭单填发单位仍应于103年2月10日前将凭单填发给这类纳税义务人。
财政部指出,本案经立法院三读通过,仍须经由总统公布及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但相关行政作业将尽速办理,使可以适用免填发范围的凭单资料,可以免于103年2月10日前填发给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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